突出重点,作好项目储备,培养投资需求。要抓住国家编制大型灌区节水改造、水资源重点工程、能源重点工程、钢铁、有色金属、建材、汽车、重点城市轨道交通等行业建设规划和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的机遇,有针对性地开展全市重点水利设施特别是西部供水工程、能源保障工程、一环六线轨道交通工程、库区移民“生计”工程和老工业基地改造等方面的项目策划工作,争取纳入国家规划并得到支持。要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3年市重点项目和重大前期工作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03〕25号)精神,加快推进“十五”100项重大前期项目的相关工作,落实责任,明确目标。要按照能快则快尽量快的工作要求,力争将原计划在“十一五”期间开工建设的嘉陵江合川草街航电枢纽、垫江至利川高速公路、主城区过境高速公路、合川双槐电厂一期工程、铜罐驿长江提水工程、松溉长江提水工程、三峡库区影响区污水垃圾处理项目、85万吨甲醇、林浆纸产业化一期工程等20个项目,共计约800亿元投资,提前到“十五”期间实施。
二、加大协调力度,加快项目建设,确保投资持续快速增长
按照渝府发〔2003〕25号文件的各项要求,切实抓好今年105个市级重点项目的建设,竣工一批、在建一批、新开工一批。确保“8小时重庆”区县重点干线、库区水污染防治和地质灾害治理一期工程等25个项目竣工投入使用,确保黔江机场等27个项目年内开工建设,确保“半小时主城”等53个续建项目完成年度投资计划。要深入施工现场,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各项目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制定出详细可行的施工组织方案,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措施,保证施工用水、电、气等正常供应,特别是设备、材料的采购和运输;要切实采取各项防疫措施,落实防疫责任,保证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
加快项目建设,努力筹措平衡建设资金。一是积极争取中央投入,加紧汇报衔接,加强跟踪落实。重点做好公共卫生设施、水利工程、城镇化基础设施、县际公路、技术改造和高新技术产业、加快服务业发展等方面的工作,力争全年落实新增国债资金不低于去年水平。二是认真落实地方配套资金,要把本地区、本部门管理的资金集中用于国债项目和重点建设项目,严禁各种“形象工程”和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三是努力协调银行信贷资金的投放,要在综合授信834亿元的基础上,力争全年实际贷款投放120亿元以上。各有关银行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尽可能地简化贷款发放手续,对已经承诺的贷款要及时发放,保证工程建设的需要;对正在评审的项目要加快工作进度,尽可能地给予信贷支持。四是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主体的投融资平台作用,采取措施增强投融资能力,发行15-20亿元企业债券,积极推进与国家开发银行全面合作的新机制,全年新增开发银行贷款70亿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