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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非典型肺炎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农牧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预案的通知

  8.督促建立县、乡、村三级应急队伍,负责对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患者和疑似患者的隔离、转送、医学处理、环境消毒等,以及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
  9.建立县、乡、村三级疫情监测报告网,负责疫情报告。
  10.制定宣传教育计划和宣传提纲。
  11.搜集、整理和上报防非工作信息。
  12.组织督查,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指导各乡(镇)、村防非工作情况。
  13.建立县级巡回医疗队,定期到乡村进行巡诊并指导工作。
  14.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形成各部门分工合作,县、乡(镇)、村一体化防治的工作机制。
  (二)乡(镇)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各项农村防非工作措施,执行工作预案。
  2.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各自职责,制定本乡(镇)防非工作计划,任务落实到人。
  3.建立乡级应急队伍,进行应急演练,培训应急人员。
  4.负责本乡(镇)防非工作的动员、组织和协调。
  5.检查指导各村防非宣传工作和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6.及时准确上报疫情、信息,实行专人负责制。
  7.负责组织对乡级中、小学校、公共场所、公共厕所的消毒。
  8.汇总上报全乡(镇)常驻人口、流动人口情况,重点是来自疫区的外省(区)和返乡人员情况。
  9.设立乡(镇)卫生院“非典”留观隔离室和发热门诊。
  10.进村入户抽查和了解被家庭医学观察人员的情况。
  (三)村级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认真落实各项农村防非工作措施。
  2.负责本村“非典”防治工作的动员、组织和协调。
  3.有专人负责每日入户逐一登记,负责家庭医学观察和记录。
  4.有专人负责上报疫情报告,制定岗位工作责任制度。
  5.组织和督促村民小组长和乡村医生以及广大志愿者做好农村防非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6.建立村级应急小组,培训应急人员。
  7.督促村民和乡村医务人员时刻注意可疑情况,及时上报。
  8.负责组织对患者或疑似患者生活环境的消毒,积极落实家庭隔离及互帮互助等措施;
  9.村卫生室承担对发热病人的迅速隔离和及时转送。
  二、建立群防群控机制,落实防控措施
  (一)预防控制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采取以控制传染源为主的综合性防治措施。
  1.防控工作的重点是加强对外来人员(包括外出返乡的民工、学生、经商人员和外来流动人员等)的管理和监测,真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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