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5月)
一、管理机构
1、建立安全生产(消防)管理机构 A
2、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A
3、成立义务消防队伍,经常演练 B
二、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 A
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A
3、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A
4、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A
5、消防安全值班、巡逻制度 A
6、设备管理制度 B
7、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B
8、建立防火档案 B
9、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A
三、教育培训
1、主要负责人经专门培训合格,取得上岗资格。A
2、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经专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A
3、特种作业人员(电工、库区内机动车辆驾驶等)经专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A
4、其他从业人员经专业培训合格,取得上岗资格。B
四、安全技术
1、建筑物经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取得《建筑工程消防审核意见表》、《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A
2、库区应建围墙,与生活和其他区域隔开。B
3、库房、露天货场与烟囱、明火作业场所的距离不得小于30米,现有距离不足者,必须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B
4、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闲人进入库房。B
5、库区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仓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B
6、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A
7、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库房。B
8、禁止在库区内停放、修理机动车辆。A
9、商品、物资应根据不同性质按库、区、类分别存放。库存商品每垛占地面积不大于100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B
10、不准将性质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商品混存,要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A
11、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按《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留出防火间距。B
12、纺织原料、成品露天货垛分组布置,每组不超过6个垛,垛与垛之间距离不小于6米,组与组的距离不小于1.5米,垛与围墙不小于5米,垛高一般不超过6米。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