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仓储业安全整顿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3年5月)

  一、管理机构
  1、建立安全生产(消防)管理机构 A
  2、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A
  3、成立义务消防队伍,经常演练 B
  二、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 A
  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A
  3、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A
  4、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A
  5、消防安全值班、巡逻制度 A
  6、设备管理制度 B
  7、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B
  8、建立防火档案 B
  9、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A
  三、教育培训
  1、主要负责人经专门培训合格,取得上岗资格。A
  2、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经专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A
  3、特种作业人员(电工、库区内机动车辆驾驶等)经专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A
  4、其他从业人员经专业培训合格,取得上岗资格。B
  四、安全技术
  1、建筑物经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取得《建筑工程消防审核意见表》、《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A
  2、库区应建围墙,与生活和其他区域隔开。B
  3、库房、露天货场与烟囱、明火作业场所的距离不得小于30米,现有距离不足者,必须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B
  4、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闲人进入库房。B
  5、库区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仓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B
  6、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A
  7、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库房。B
  8、禁止在库区内停放、修理机动车辆。A
  9、商品、物资应根据不同性质按库、区、类分别存放。库存商品每垛占地面积不大于100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B
  10、不准将性质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商品混存,要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A
  11、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留出防火间距。B
  12、纺织原料、成品露天货垛分组布置,每组不超过6个垛,垛与垛之间距离不小于6米,组与组的距离不小于1.5米,垛与围墙不小于5米,垛高一般不超过6米。B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