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的通知

  5.市商业局。研究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拓展商业时,要把创造就业岗位作为重要内容,要求新开办的商业企业按照市促进再就业的有关政策,优先招用下岗失业人员。
  6.市民政局。负责制定把社区就业列入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把社区就业作为指导基层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对社区服务项目按比例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情况的检查考核;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7.市财政局。
  (1)负责安排市级再就业专项经费,将促进再就业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
  (2)负责安排资金加强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完善劳动力市场各种服务功能。
  (3)负责安排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确保下岗失业人员获得基本生活保障。
  (4)安排资金作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小额贷款基金和从事微利项目的小额贷款担保贴息,小额贷款业务由商业银行负责。
  (5)加强对再就业各项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
  8.市物价局。依法落实、检查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业减免各类管理类、登记类和证明类费用的情况,严禁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业进行强制收费、乱收费。
  9.市工商局。结合自身职能和我市实际,制定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办理工商手续的优惠政策;在对外服务场所明示相关的再就业政策及申办程序、办理期限,为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和自主创业办理相关证明等手续提供方便。指导、监督集贸市场安排摊位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加强对本系统执行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
  10.市旅游局。把开拓就业岗位,促进再就业纳入旅游服务业发展计划,督促本市各类旅游服务场所优先使用本市下岗失业人员;协调和督促新开发的旅游景点和新开办的酒店(宾馆)、餐饮企业落实安置、使用本市下岗失业人员的政策。
  11.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群团组织。根据自身的特点积极配合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工作;办好所属劳动力分市场或职业中介服务机构,着力解决青年就业和特困妇女、大龄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政策宣传工作,认真总结经验,推广好的典型,帮助下岗失业人员转变再就业观念。
  12.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促进再就业的税务政策;加强对促进再就业税务优惠政策的宣传,在本系统对外服务场所明示相关的再就业政策及申办程序、办理期限,为本市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提供优质服务,并定期检查督促本系统的执行落实情况。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