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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结核病防治规划(2003—2010年)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结核病防治规划(2003—2010年)的通知
 (新政办发[2003]40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结核病防治规划(2003—2010年)》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遵照执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三年四月十五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结核病防治规划(2003—2010年)

  结核病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传染病,是我国和我区重点控制的重大传染病之一。党中央、国务院对结核病防治工作十分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先后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为有效控制结核病提供了法律依据。2001年10月国务院转发了卫生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制定的《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提出了以后十年我国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原则、目标、措施和组织保障等内容。为贯彻落实《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遏制结核病在我区的流行,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我区结核病流行现状
  我区从1981年起相继制定并组织实施了结核病防治两个十年规划。特别是1992—2000年我区实施利用世界银行贷款结核病控制项目,结核病防治取得显著成效。项目执行期间,共免费诊断与治疗传染性肺结核病患者8万余例,治愈率由70.2%提高到93.4%,死亡率由67.1燉10万降至34.6燉10万。
  当前,我区结核病防治工作形势仍然十分严峻。据2000年全国结核病流行病学调查,我区活动性肺结核病患病率为464燉10万,菌阳患病率为252燉10万,涂阳患病率为160燉10万,与1990年相比,分别下降了42.7%、23.3%和33.8%。虽然疫情下降幅度较大,但仍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据推算,我区现有结核菌感染者465万,结核病患者82298例,其中传染性肺结核病人44769例,每年新发病人2.8万人,死亡6700人,结核病已成为农牧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主要疾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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