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实施“走出去”战略,扩大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积极开展对外直接投资,开拓国际市场。充分利用世界贸易组织国民待遇原则,鼓励和支持我省有比较优势的加工制造业以及有比较优势的各种所有制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到国外投资建厂,开展对外直接投资。支持我省优势企业与中亚、东欧各国开展经贸合作。
积极促使有条件的企业获取外经经营权。发挥我省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优势,大力扩展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扩大劳务输出。
促进我省企业及企业集团开展跨国经营。促使企业在完成工业化和市场化的同时,进行适应全球化和信息化战略调整,加快形成自己的跨国公司。鼓励有竞争力的企业积极开展跨国经营,在企业体制、经营机制、管理等方面与国际接轨。
六、进一步做好农业对外开放
我省是农业大省,农业对外开放水平在一定程度上标志着全省的对外开放水平。要认真落实贯彻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进一步扩大农业对外开放的意见》(豫政办〔2002〕91号)精神,切实做好扩大农业对外开放工作。
进一步优化农业发展环境,完善农业服务体系。继续实行农业扶持政策,增加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和完善保证出口创汇的“三个体系”,即疫情疫病防治体系、药物残留检测监控体系、产品质量保证体系;积极实施农业标准化工程,建立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为主的农业标准化体系;大力发展农业中介服务组织;建立健全以科技和信息服务为重点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以国际国内市场为导向,调整农业结构,扩大农产品出口。加大对农业结构调整的财政支持力度;根据市场需要和各地不同的资源条件,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以骨干企业为主体,加强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支持大宗优势农产品及其加工企业出口。按照国际通行惯例,对我省出口农产品实行地方财政支持政策;规范和完善农产品进口管理,建立农产品贸易快速反应机制。综合运用农产品的准入限制、产品技术质量标准、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符合国际规则的手段,保护我省农业安全。
加快农业“走出去”步伐,支持有条件的农业企业开展多种形式、多领域的对外投资,到境外投资建厂、资源开发、开展境外加工贸易等。积极为农业企业争取外经经营权;建立劳务输出人才培训基地。
七、抓好对外开放重点县(市)工作,加快形成全省多层次对外开放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