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积极推进企业学法用法工作,加强新闻从业人员的普法教育。企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继续按照中宣部、国家经贸委、
司法部《关于推动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用法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有计划、有重点地对国有、民营等各种类型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加强有关WTO法律知识、国际经济法律知识和市场经济法律制度、预防经济犯罪等方面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学法用法水平,增强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诚实守信的意识,不断优化广州市的信用环境。加强新闻从业人员的普法教育,提高我市新闻从业人员的法律素质。
(四)全面铺开基层普法教育工作。对城市居民的普法,要结合市委、市政府“努力营造适宜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的城市环境”的战略目标,以维护基层稳定及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出发点,重点宣传环境保护、婚姻家庭、社会治安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去年开展社区普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在全市铺开普法进社区活动,充分利用社区活动中心、法律志愿者队伍、法制宣传橱窗等社区资源,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开展普法活动,并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社区的依法管理、制度建设工作,促进社区学法用法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对“撤镇设街”后成立的新街道,按社区普法的模式进行普法教育,提高居民的法律素质。对农村村民的普法教育,要立足于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结合农村计划生育、土地承包经营等工作,重点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
(五)加强对外来务工、务农、经商人员的法制教育工作。各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结合“严打”整治斗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严格按照“谁主管、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通过岗前、在岗和领取暂住证时上法制课、发放普法资料、设立法律服务点等方式,让辖内外来务工、务农、经商人员了解和基本掌握关于劳动权益保护、社会保险、婚姻家庭、计划生育、预防犯罪、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法律援助等关系其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
(六)努力探索、拓宽普法新路子。继续巩固和完善电视专栏、宣传橱窗(栏)、法制文艺汇演、法律咨询等行之有效的法制宣传方式,利用各种现代信息传播工具和各种媒介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加强“广州市普法网站”建设,不断更新、充实网站内容,充分发挥其普法宣传、信息交流、文件送达的作用。各区、县级市和市直各单位要加快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进行普法宣传的步伐。同时,积极探索通过户外电子屏幕、公交车录像等媒介宣传法律法规的路子,并积极开办系列专题法律讲座和法律咨询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