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广州市2003年普法工作要点的通知
(穗办[2003]7号)
各区、县级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局以上单位:
市普法办提出的《广州市2003年普法工作要点》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3年4月6日
广州市2003年普法工作要点
2003年是实施广州市“四五”普法规划的第三年,为确保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央、省对今年普法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今年广州市普法工作要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省九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市八次党代会提出的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市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树立依法为荣,自觉遵守法的良好社会风尚,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现代化大都市创造良好的文明法治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为配合我市今年的中心工作,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加强人口综合治理及自然环境整治,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营造适宜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的城市环境,整体提升中心城市文明法治程序,今年全市普法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各区、县级市和市直各单位要按照市的统一部署抓好上述法律的学习,并加强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有关地方性法规的宣传教育。各单位要根据实际制定专业法的普及教育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并将普及专业法活动情况及时报告市普法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