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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中共广州市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市组织开展“讲诚信、树新风、创文明”教育实践系列活动的意见

  三、树立诚信建设示范点,深化基层创建活动
  为推进社会的诚信建设,拟在全市的生产企业、流通领域、服务行业、中介组织、执法部门、科教文卫等单位中确立100个诚信建设示范点,使全市各行各业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同时,要充分发挥诚信建设示范点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推动、深化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全市各行各业深入开展争创文明单位、文明窗口、文明班组、文明柜台、文明科室等活动;开展争当人民满意的好公仆、文明职工、文明标兵、先进工作者、青年文明号、巾帼建功立业等活动;结合贯彻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等八部委《关于2003年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的通知》(中宣发〔2003〕15号)精神,广泛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使文明守信、争先创优蔚然成风,由点到线、由线到面向纵深发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市文明委将于年底组织发动广大市民对各行业、各单位的诚信建设情况进行评议,评选出一批“诚信建设”先进单位,并在两年一度的全市精神文明建设总结表彰大会上进行表彰奖励。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各级党委要把开展“讲诚信、树新风、创文明”教育实践系列活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重点,切实抓紧抓好。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诚信建设系列活动落实到基层。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其他社会群众团体对诚信建设活动的视察监督和指导作用,努力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合力。
  为加强对这项活动的组织领导,拟由市文明委、市委办公厅、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办公厅、市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经委、市交委、市建委、市工商局、市商业局、市技术监督局、市文明办、市纠风办、市打假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消委会、市工商联、市个体和私营企业协会等部门组成“讲诚信、树新风、创文明”教育实践系列活动联席会议,由市委副书记苏志佳和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陈建华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具体负责主题教育活动的协调、指导、督促、检查。
  各区、县级市以及各单位要为开展这项活动认真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把“讲诚信、树新风、创文明”教育实践系列活动落到实处。

                      广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中共广州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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