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主要措施
1、使用卫生部编写的全国统一培训教材,继续执行“视中”工程第一期建立的培训考核制度和上岗制度,确保培训人员的质量。
2、拟参加培训的眼科医生和辅助人员要与医院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并承诺:热爱基层医院眼科工作,保证在原工作岗位继续工作5年以上;每年至少做50例囊外摘出手术和人工晶体植入手术;参加各种形式的白内障复明手术医疗队。
3、拟参加培训的项目管理人员要与医院及卫生行政部门或项目单位签订协议书并承诺:热爱项目管理工作,保证在原工作岗位继续工作3年以上。参加各种形式的白内障复明手术医疗队。
4、乡村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原则上依靠本地区的师资力量,确有困难的地区,可向省卫生厅项目办公室书面申请师资援助。
5、学员毕业证书由卫生部主管部长和国际狮子会会长共同签发。
(五)实施进度
1、省级培训
①培训时间及人员:每年举办一期眼病防治技术班,培训眼科医生20名,五年共培训100人;辅助人员40名,五年共培训200人。举办项目管理人员培训班一期,培训项目管理人员40名,五年共培训200人。
②培训内容:眼病防治技术班主要讲授白内障囊外摘出手术和人工晶体植入手术技术;眼保健和眼病防治知识;眼病防治管理和中国/国际狮子会“视中”工作计划;讲授转介支持系统等。项目管理人员培训班主要讲授项目工作基本情况、项目管理要求、医疗队组织管理、统计技术理论及应用等。
③培训地点:西宁。
2、州(地、市)级培训
①培训时间及人员:每年分期分批举办乡村卫生技术人员培训班,培训人数见“培训任务分配表”。
②培训内容:主要讲授常见眼病防治、白内障手术适应症、手术前病人准备、手术后观察及处理、开展眼保健卫生宣传、眼病患者及时有效转诊等。
③培训地点:由各州(地、市)卫生局自行确定。
七、援建基层医院眼科
(一)任务目标
根据我省卫生资源匮乏,服务水平低下,大部分州(地、市)、县级医院没有眼科的现状,拟选择尚未设立眼科的7个州(地)级医院、7个县(市)级医院(海东地区、西宁市所属县、格尔木市)建立眼科或白内障手术复明中心,配备眼科设备和手术器械,使其具备开展白内障囊外摘出手术的能力。
(二)选择条件
1、建眼科的地区条件
——本地区服务人口超过3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