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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西部开发工作的通知》的意见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
 2003年西部开发工作的通知》的意见
 (青政办[2003]49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2003年是我省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不断开创西部大开发新局面的重要一年。为进一步落实西部大开发的战略、政策措施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西部开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2]66号)提出的工作任务,现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
  青海是全国生态环境建设的战略要地,加强生态建设是我省的一项长期历史任务。因此,按照国家投资方向和重点,实施好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等重点工程,坚定不移地搞好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力争在2010年前遏制住全省生态环境恶化状况,是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任务。
  2003年我省退耕还林还草面积110万亩、荒山造林种草110万亩。在加快“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的同时,要以湟水流域、黄河流域、青海湖流域、黑河流域、柴达木盆地的城镇、乡村为重点,继续实施好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长江防护林建设和黄河上游水土流失治理工程。确保全年全省造林合格面积150万亩,新增草地150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75平方公里。要继续推进黄河上游及长江、澜沧江源区、环湖地区、共和盆地、柴达木盆地、祁连山东段等重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工程的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实施。加强重点地区污染治理,积极扎实地做好各项工程的前期工作和政策措施的研究制定,确保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程稳步实施。
  今年国家正式启动退牧还草工程,安排我省玉树、果洛两州1540万亩的退牧还草试点任务。这对于我省牧区经济的长远发展意义重大。有关地区和部门要针对退牧还草工程涉及到的相关问题开展深入细致的工作,对保护区核心区的生态移民及其余试点地区的减畜措施进行深入的调研和论证。抓紧生态移民、农牧区能源建设、小城镇建设、后续产业发展等相关规划的编制实施工作。以禁牧休牧、划区轮牧、舍饲圈养、农村牧区能源建设等措施为重点,搞好试点工作,全力以赴完成今年的任务。
  二、继续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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