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治理向机动车辆
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3]29号 2003年4月16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工作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工作意见
2002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
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2]31号,以下简称《通知》)。2002年11月,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国减负[2002]1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2002年12月,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又专门召开全国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电视电话会议,对治理和整顿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为贯彻落实好《通知》和《实施意见》精神,确保我省治理整顿工作顺利推进并按时全面完成,现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道路是关系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重要动脉。保障道路的畅通和安全,充分发挥道路应有的作用,关系到建立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关系到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关系到人民生活和社会秩序的稳定。省委、省政府一直十分重视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收费点工作,从1993年以来采取措施治理公路河道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取得了明显成效,确保了全省路通河畅的良好秩序,我省2001年被国家评为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的省份之一。但是也应该看到,目前涉车收费和运输秩序中问题仍然不少,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涉及机动车辆的各种收费名目繁多,运输企业和车主负担较重;二是部分道路收费站点设置不尽合理;三是摊派现象在某些地区和部门时有发生;四是车辆运输中超限超载现象严重,对交通安全和公路、桥梁造成了严重危害。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严重影响正常的交通秩序,加重企业和人民群众的负担,而且助长不正之风,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影响投资环境,阻碍经济发展,损害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必须下决心坚决予以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