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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03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预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
 2003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预案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3]71号)


各市(地)、县人民政府(行署),区直各委、办、厅、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2003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市(地)、各有关部门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采取坚决有效措施,切实做好2003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三年四月十九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2003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预案

  一、2002年我区地质灾害状况及防治概况
  2002年,我区受降雨影响,桂北、桂东等地地质灾害发生频繁。仅贺州、北流两市,6至7月间就发生崩塌、滑坡近400处,造成了严重的损失。据不完全统计,2002年全区共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828起,其中重大级19起,造成48人死亡,43人受伤,房屋被毁320多间,直接经济损失超过8000万元,间接经济损失超亿元。这些灾害主要发生在汛期,并以小型崩塌、滑坡为主,其总体发生率、伤亡人数、经济损失均高于上年。除降雨外,人为工程也是诱灾的主要原因之一。
  2002年,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职责,积极组织落实2002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预案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加大了地质灾害治理的力度。贵港市覃塘区狮子山危岩、东兰县马鞍山危岩等灾害得到了治理,田阳县玉凤镇上镇村滑坡和风山县林峒乡大同村滑坡上居住的人员已迁出并妥善安置,使2000多人的安全得到了保障。各地还加强了地质灾害调查,建立和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相继完成了贺州、永福、凤山、藤县等11个市、县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共完成调查面积31050平方公里,调查行政村1718个,居民点25594个,查出地质灾害点1788个(其中滑坡635个,崩塌 925个),在主要危险性点上,建立群测群防点360个。2002年汛期中,近两年建立的群测群防点成功预报了10多起地质灾害的发生,保证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2003年全区汛期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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