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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关于2003年我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考试前的统考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是国家绝密材料,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印刷、运送和保密工作。
  对在考试中发现的违法现象和人员,要坚决予以查处。
  由于近期部分省、市、自治区的局部地区发生并流行非典型肺炎,各地要以对人民群众、广大考生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在高考准备和组织实施的同时,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2003年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卫生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考试办函[2003]18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今年普通高考体检工作的紧急通知》(教电[2003]124号)精神,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控制措施和工作预案;对考生集中的食宿场所、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与考试有关的地点要进行彻底的卫生检验、消毒;要建立卫生安全报告制度;如果发现有考生或考试工作人员出现可疑病症,要立刻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机构、卫生防疫部门报告;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的部署,全力以赴,克服困难,认真做好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确保高考的顺利进行。
  二、继续做好高考“3+X”科目设置和一年二次考试试点工作
  (一)2003年我区的高考方案按照“稳定、完善”的原则,在2002年高考“3+X”科目设置改革和一年二次考试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加以改进。方案如下:
  1.关于本科统考。
  本科统考为“3+X”,“3”是指国家规定的、每个考生都必须考的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门,“X”是指选考科目,“X”的选择范围是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和综合能力测试(指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6门课程的综合,下同)及其他技能(包括体育术科、艺术术科等),选考科目由高等学校根据专业特点设置,考生根据自己的特长或目标报考相应的“X”科目。
  2003年本科院校(专业)的“X”设12个科目组,每一专业可选择其中的一个科目组为本校招生规定的必考科目组。本科专业可供选择的科目组如下:
  X1:物理+化学; X2:物理+生物;
  X3:化学+生物; X4:政治+历史;
  X5:政治+地理; X6:历史+地理;
  X7:综合+物理; X8:综合+化学;
  X9:综合+生物; X10:综合+政治;
  X11:综合+历史; X12:综合+地理。
  2003年报考本科院校的考生,必须参加由教育部命题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本科统考)。普通类考生(指在上述12个科目组中选考的考生,下同)除了必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外,还必须在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和综合能力测试等7门中任选2—3门参加高考,填报志愿时应填报与自己考试科目组对应的院校和专业。普通类考生按5门记分,体育类和艺术类专业按4门记分。体育类考生文化成绩记分科目为3+物理,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记分科目为3+物理或3+历史。考生每人最多可有4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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