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开展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的教育。尤其要进行“两个务必”的教育,使党员干部保持清醒头脑,永葆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
4、开展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教育。采取分层次、有针对性地举办讲座、培训班和观看电教片等形式,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做到依法从政、廉洁从政。
5、开展正反典型教育。树立一批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引导作用,弘扬正气,鼓舞斗志;深刻剖析近年来我省和全国发生的典型案件,以案明纪、以案施教,促使党员干部增强道德约束力,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
6、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培训。把党风廉政教育贯穿到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奖惩的各个环节,作为党课教育、党校培训以及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
(省纪委、省监察厅牵头,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党校、省人民检察院、省司法厅负责)
(二十四)加强宣传工作,为反腐倡廉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1、以正面宣传为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我们党反腐败的坚定决心、方针政策、基本经验和重大成果,使广大干部群众增强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
2、做好党报党刊的发行加强新闻舆论对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及廉政勤政情况的监督。
3、严肃宣传纪律。发表有关反腐败言论的文章要注意政策,反腐败案例的报道要注意突出宣传和教育的主题,防止产生负面影响。
(省委宣传部牵头,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负责)
七、严明纪律,落实责任,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十五)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保证政令畅通
1、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督促党员干部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上来,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中编办、监察部《关于严明纪律切实保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顺利进行的通知》精神。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在机构改革工作中严格遵守机构编制工作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国有资产管理规定,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严格执行保密纪律,加强档案管理。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3、加强对党纪政纪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纪律的行为,要坚决查处;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省纪委、省监察厅牵头,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省审计厅、省财政厅、省编办负责)
(二十六)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回顾和总结近年来落实责任制工作的情况。认真查找已部署的反腐倡廉工作哪些还没有落实,研究抓好落实的具体措施;认真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办法;认真查找工作不落实的背后有无领导干部的责任问题,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要进行严肃批评并督促其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