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加快服务业企业的改革和重组。对国有服务业大中型企业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大多数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对国有服务业中小企业,通过多种形式进一步放开搞活。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的办法,推进服务业企业的重组,形成一批拥有服务品牌、多元投资、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服务业大型企业,促进服务业的集团化、网络化、品牌化经营。
(十三)推进社会事业产业化进程。以政事分开、企事分开、营利性机构与非营利性机构分开为原则,加快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改革。在科研、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领域,政府只满足社会发展的基本公共需求,其他方面逐步推向市场,实现由“政府办”向“社会办”的转变,拓宽服务业的发展空间。引入多元化投资经营主体,组建报业、出版、广电等集团,积极发展各类体育俱乐部,推进企业化经营。进一步对现有教育资源进行优化调整,对具备条件的高中、职业学校和大中专学校推行国有民办。
(十四)加快后勤服务的社会化。积极推进机关、学校等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的社会化和产业化经营,为发展服务业腾出空间。新组建的由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一律不再设立后勤服务机构。机关、事业单位现有的后勤服务机构,除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另有规定的外,原则上改制为独立法人企业。鼓励民间投资兴办面向机关、学校的后勤服务业。
五、推进服务业对外开放
(十五)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按照国家改革的方向,放宽垄断行业的市场准入,逐步建立公开透明、全行业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配合国家加快铁路、民航、通信、公用事业等行业管理体制改革,为外资和民间资本的进入创造条件。积极稳妥地吸引外资并鼓励非国有经济在更广泛的领域参与服务业发展,在市场准入、土地使用、税收、融资等方面,对所有投资者实行同等待遇。
(十六)扩大服务业优势行业的对外开放。抓住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的机遇,进一步开放银行、保险、证券、电信、外贸、商业、文化、旅游、医疗、会计、审计、资产评估、国际货运代理等领域。特别是我省有优势的旅游、商贸餐饮、文化体育、教育培训等产业,要通过进一步的对内对外开放,广泛吸引投资,引进先进服务技术和服务标准,创新服务品种,促进规模化经营,提高竞争力。
(十七)加大服务业招商引资工作力度。要把服务业招商工作摆在与农业、工业、基础设施招商同等重要的位置。在做好服务设施建设招商引资的同时,要根据服务业的特点更加注重著名策划人、经纪人、中介机构、服务品牌等商业智力的引进工作。组织策划好服务业领域的招商项目,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着力引进有实力的大公司,力争在旅行社、酒店管理、连锁经营、会议展览、教育培训、文化传媒、休闲娱乐、体育产业等方面取得突破。
六、改善服务业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