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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2002年度考核评估方案》的通知

  考核评估工作在程序上先以随机抽样的方式直接进村入户,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税改政策落实情况,然后再听取当地汇报,查阅有关帐表,了解县对乡、乡对村相关政策落实情况。抽查的乡镇个数原则上要达到被查县(市、区)乡镇个数的50%以上,乡镇数量少的县(市、区)也不能少于4个;每个乡镇抽查的村不少于3个;每个村抽查的组不少于2个;每个组抽查的农户不少于2个。所选择的乡镇、村、组要注意在地域分布上的均衡性,且必须有远离干线公路的乡镇、村。另外,还要调查5个以上与配套改革、涉农收费有关的县(市、区)直部门。
  四、考核评估计分办法
  考核评估实行“关键事项否决制”和百分制评分相结合的办法。凡发现计税土地面积不实、税改后农民负担不降反增的、每亩农业税及附加超过100元的、结算清退表没有发放到户或结算清退内容违反结算清退政策的实行“关键事项否决”。具体考核评估指标和每项指标的分值见附表。考核评估小组要认真填写《湖北省农村税费改革工作2002年度考核评估表》,给出相应分值,计算综合得分,并向省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分县(市、区)的考核评估报告。综合得分低于70分的,为不合格单位;综合得分在70分至85分的,为合格单位;高于85分的,为优秀单位。考核评估不合格县(市、区)的税费改革工作要推倒重来;合格单位要按照考评意见,加紧整改,缺什么,补什么,保证税费改革各项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优秀单位的工作重点要及时转向规范、巩固和相关配套改革上来。
  没有考核评估的县(市、区)或考核评估不合格的县(市、区)在通过重新考核评估前,县、乡两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不得调动、提拔。确需调整的,须经负责该级干部管理权限的上一级党委批准,未经批准的要调回原岗位,继续抓好整改。
  具体计分办法:《农户表》专对农户使用,满分为100分,分户打分,按照在当地调查农户数量,计算出各项指标的平均得分及总分。凡发现“关键事项…不合格的,考评工作即可终止,作为不合格单位。《村表》专对村使用,满分为100分,分村打分,按照在当地调查村数量,计算出各项指标的平均得分及总分。《乡镇表》专对乡镇使用,满分为100分,分乡镇打分,按照在当地调查乡镇数量,计算出各项指标的平均得分及总分。《县市表》专对县(市、区)使用,满分为100分。四表分数权重分别为0.6、0.1、0.1、0.2,依此计算出该县(市、区)的综合得分。
  五、时间安排
  考核评估工作从2003年1月31日开始。各市、州按此方案对所辖县(市、区)进行对照检查,以质量为原则,成熟一个向省申请考评一个。

湖北省农村税费改革工作2002年度考核评估表——农户表



  被考核评估单位:    县市区              年  月  日

┌────┬─────────┬────┬───────────────────┬─────────┐
│ 姓名 │         │ 住址 │   乡镇    村  组      │         │
├────┼─────────┼────┼────┬───┬──────────┼──┬──────┤
│家庭人口│        人 │劳动力 │   人│   │农业特产税     │  │      │
├────┼─────────┼────┼────┤   ├──────────┼──┼──────┤
│计税面积│        亩 │常年产量│  公斤│   │农业特产税附加   │  │      │
├────┼─────────┼────┴────┤   ├──────────┼──┼──────┤
│    │  合 计    │         │   │基本水费      │  │      │
│    ├─────────┼─────────┤   ├──────────┼──┼──────┤
│    │农业税      │         │改革后│灌溉、排涝水费   │  │      │
│    ├─────────┼─────────┤ 负担 ├──────────┼──┼──────┤
│ 改革后│农业税附加    │         │   │          │  │      │
│ 负担 ├─────────┼─────────┤   ├──────────┼──┼──────┤
│    │一事一议筹资   │         │   │          │  │      │
│    ├─────────┼─────────┤   ├──────────┼──┼──────┤
│    │外出务工人员公益金│         │   │          │  │      │
│    ├─────────┼─────────┤   ├──────────┼──┼──────┤
│    │“两工”     │  个、代金  元│   │          │  │      │
├────┼───┬─────┴─────────┴───┴──────────┼──┴──────┤
│ 内容 │ 序号│           考核评估项目             │ 考核评估标准  │
├────┼───┼──────────────────────────────┼─────────┤
│    │   │计税土地面积是否准确合理(包括违规重新丈量、计量土地;应该承 │         │
│    │  1 │担农业税的土地不计入计税土地;将办理过合法用地手续的宅基地 │         │
│关键事项│   │纳入计税面积等)                       │凡发现1至4项其中 │
│    ├───┼──────────────────────────────┤任何一项不合格, │
│    │  2 │每亩农业税及附加有无超过100元                │考评工作即终止  │
│    ├───┼──────────────────────────────┤         │
│    │  3 │改革后的亩平负担有无超过2001年的农户            │         │
│    ├───┼──────────────────────────────┤         │
│    │  4 │结算清退表是否发放到户,且结算清退内容符合政策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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