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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决定

  十七、大力发展农产品行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行业协会是农民自主决策、民主管理、自我服务的好形式。要积极发展生产型、加工型、流通型、技术服务型的各类行业协会,按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发展新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各级政府要积极引导,大力支持,并赋予其必要的职能和手段。今年尤其要在组建出口农产品行业协会上实现新的突破。
  十八、加强农村社会事业建设,促进农村全面发展。各级政府要把农村社会事业纳入公共财政投入范围,切实加强农村社会事业建设。国家新增的文化、教育、卫生事业的投入主要用于农村。省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农村的文化、教育、卫生等事业建设,为逐步缩小城乡社会事业发展的差距作贡献。动员和鼓励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农村社会事业建设,做好城乡互助、对口支援的工作,进一步开展“三下乡”活动。帮助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社会事业。
  十九、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进农村社会稳定。健全农村村民自治和民主管理制度,实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和经济利益。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农民知法、守法、用法意识;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化解农村各类矛盾的好形式、好办法;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破除封建迷信,消除黄赌毒和偷盗等社会丑恶现象,促进农村社会稳定。
  二十、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要把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开创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新局面。要创新工作思路,摆脱“官本位”、小农意识、权大于法及其他封闭落后的封建思想束缚,大胆探索农村发展的新路子,实现农村改革有新突破,农业开放有新局面,各项工作有新举措。要高度重视并切实搞好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力量配备,把政治上强、懂业务、熟悉农村工作、有开拓创新能力的优秀干部充实到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部门。要转变工作作风,各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增强对农民的感情,增强宗旨观念和群众观念,保持与群众的密切联系。各县(市)主要领导一定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农村工作上,建立领导干部农村工作联系点,经常性地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民情,体察民意,帮助解决农业农村发展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农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关心和支持农村基层干部的工作和生活,采取补贴的形式适当提高乡镇主要领导的待遇。要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讲真话、报实情、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弄虚作假,一心一意谋发展、奔小康。要创新工作方法,把着力点放在提供服务、信息指导、典型示范、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坚持实干兴农、服务兴农、依法兴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职工作,每年为农民、农村办一到几件实事。继续组派工作队帮助基层工作。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深入开展以创建“五好”村支部、“六好”乡镇党委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为内容的三级联创活动,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繁荣农村经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事业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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