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推动农业综合开发向纵深发展。要完善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思路和投入机制,把农业综合开发与土地整理、农产品基地建设、河道整治、“万村整治”等结合起来,与农业结构调整、农产品加工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结合起来,整合支农财力,吸引社会资金,不断提高综合效益。
八、努力促进农民在二三产业的就业
1.进一步提升农村工业化水平。围绕进一步做大做强区域块状经济和加快提高乡镇企业外向度,积极推进乡镇企业的制度创新、组织创新和技术创新,加快乡镇企业结构调整、技术改造和产品升级。不断增强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乡镇企业市场竞争力。继续鼓励引导乡镇企业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农产品加工业,提高吸纳当地农民就业的能力。
2.加快中心镇建设,壮大县域经济。继续加快以县城和中心镇为重点的县域经济发展,不断做大做强县域经济。加快城镇道路、通讯、供水、排污、绿化、地名标志设置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城镇教育、卫生、文体事业及相关的配套产业,增强城镇的服务功能,提高城镇的居住环境质量,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
3.逐步实行城乡统筹就业。要加强对进城农民工的权益保护,拆除影响农村劳动力流动和就业的各种壁垒,大力发展面向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在职业介绍、就业培训等劳动就业政策方面,努力做到城乡同步和统一。要清理农民进城的有关规费,切实减轻农村劳动力转移成本。要加强对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
九、支持欠发达地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认真实施“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山海协作工程”。要把欠发达地区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来抓,继续加大对老、少、边、穷、岛地区的扶持力度。努力发挥各地优势,促进欠发达地区的劳动力加快向发达地区转移、发达地区的产业加快向欠发达地区转移。各级政府要积极组织各类企业到本省欠发达地区招收农民工。对吸纳本省欠发达地区农民工达到一定比例的各类企业,各级政府要予以政策扶持。进一步引导海洋捕捞渔民转产转业,加快海洋渔业结构调整。“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的有关要求和政策,将另行下达。
十、加强对“三农”的支持保护力度,进一步为“三农”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1.深化农村改革,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各地要坚决贯彻党的农村基本政策,依法落实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有条件的地方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农村承包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实行规模经营。探索建立农业贷款担保和保险办法,增强农业抗御风险的能力。不断改进完善征用土地工作,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问题,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