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3年度计算机
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事局,经济功能区人事部门,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厅、信息产业厅、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03年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粤人发〔2003〕88号)和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3年度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考中心函〔2003〕86号)的要求,为做好我市2003年度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的报名及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及考试时间
(一)考试级别
1、2003年度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下称资格考试)分为初级程序员、程序员、高级程序员三个级别。
2、2003年度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水平考试(下称水平考试)分为初级程序员、程序员、高级程序员(系统设计师)、系统分析员、网络程序员、网络设计师六个级别。
(二)考试时间为10月12日,具体安排如下表:
考试级别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初级程序员级 上午 9:00-11:00 计算机初级基础知识
下午 2:00-4:00 计算机初级程序设计
程序员级 上午 9:00-11:30 计算机基础知识
下午 2:00-4:30 计算机程序设计
高级程序员级 上午 9:00-11:30 计算机综合知识
下午 2:00-4:30 计算机软件系统设计
系统分析员级 上午 9:00-11:30 信息系统综合知识
下午 1:30-3:00 系统分析设计
3:20-5:20 论文
网络程序员 上午 9:00-11:30 计算机网络基础知识
下午 2:00-4:30 网络应用程序设计
网络设计师 上午 9:00-11:30 计算机网络综合知识
下午 2:00-4:30 计算机网络设计
二、 考试方式及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
2003年资格和水平考试试题包含客观题和主观题,客观题要求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主观题要求在答卷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墨水)、2B铅笔、橡皮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