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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建设厅关于举办2003年福建省监理工程师上岗培训班的通知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举办2003年
 福建省监理工程师上岗培训班的通知
 (闽建注[2003]1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闽建法[2002]105号文《福建省监理工程师管理暂行办法》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能力,规范监理工程师执业行为,经研究决定于6月下旬在福州举办福建省监理工程师上岗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凡经闽建审批[2003]22号、[2003]78号文批准同意初始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均应参加本次上岗培训。未参加岗前培训的不得上岗执业。
  二、培训内容
  建设法律、法规概述,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03年6月23日-28日(6月23日报到)
  培训地点:福州市华林路169号(武夷大酒店)
  四、培训收费:监理工程师上岗培训费用按有关规定收取、培训期间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请各学员安排好各自的工作,按时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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