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废止失效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决定(发布日期:2010年12月3日,实施日期:2010年12月3日)宣布失效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经贸委
关于加快我省现代物流发展意见的通知
(甘政办发[2002]65号 2002年9月30日)
各地行政公署,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经贸委《关于加快我省现代物流发展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关于加快我省现代物流发展的意见
(省经贸委 二00二年八月十五日)
为了认真贯彻国家经贸委等6部委(局)《
关于加快我国现代物流发展的若干意见》(国经贸运行[2001]189号)精神,加快我省现代物流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现代物流发展的意义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企业生产资料的获取与产品营销范围日趋扩大,社会生产、物资流通、商品交易及其管理方式正在发生深刻的变革。与此相适应,被普遍认为企业在降低物质消耗、提高劳动生产率以外的“第三利润源”的现代物流业正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兴起。
现代物流泛指原材料、产成品从起点至终点及相关信息有效流动的全过程。它将运输、仓储、装卸、加工、整理、配送、信息等有机结合,形成完整的供应链,为用户提供多功能、一体化的综合性服务。现代物流产业是基于社会化大生产和网络经济发展起来的一种高新技术产业,其发展水平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综合经济实力的重要标志之一。
我省的现代物流业正处于起步阶段,全流程、规模化、信息化的物流服务尚未发展起来。目前,越来越多的发达地区采购商要求我省企业按现代物流标准,定时、定量、点对点地供应原材料和零配件,我省的消费品生产企业也急需重组,改造供应链,提高商品配送效率,降低流通费用,为用户提供多元化、高质量的运输配送服务。物流发展水平落后,在较大程度上阻碍了我省经济的快速发展,影响了企业市场竞争力和商品市场占有率的提高,并对我省投资环境的改善以及经济和社会生活等诸多方面产生了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