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龙头企业可以是加工企业,也可以是专业市场和中介组织。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发展龙头企业作为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突破口,实施项目带动战略,重点培育和扶持发展有竞争优势和带动能力的龙头企业。加大省级百家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争取有更多的龙头企业列入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省级农口各厅局要结合各自的产业特点,扶持发展一批龙头企业,各市县也要因地制宜发展龙头企业,逐步形成国家、省、市、县(区)不同层次的龙头企业群。
按照“扶优、扶强、扶大”的原则,着力培育壮大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带动力强的大型骨干龙头企业。要引导具有比较优势的行业龙头企业,以资本运营为纽带,着力盘活资本存量,整合资源、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开展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兼并与联营,组织企业集团。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进行运作和经营,增强其内在活力。支持有条件的龙头企业进行规范化公司制改革,争取上市融资,增强龙头企业的辐射力和带动力。
要打破所有制界线,鼓励国有、个体、私营、外资等多种所有制经营主体参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不断深化企业改革,促进其转制为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企业。大力扶持发展民营龙头企业,不断提高民营经济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比重。积极开展外引内联,引导外商和工商企业投资兴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鼓励发展科技型和农产品精深加工型龙头企业。
要围绕我省农业主导产业和重点产品,依托农产品专业化、规模化生产区域,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特别要注重引进先进工艺和技术设备,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延长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农业综合效益。要统筹城乡经济发展,把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壮大县域经济、小城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创办农产品加工园区,积极推进农村工业化、城镇化。
要坚持统筹安排,合理规划,搞好农产品市场建设,促进流通领域龙头企业发展壮大。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收益”的原则,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巩固现有成规模的综合和专业市场,并在大宗、重要农产品的主产地或集散地、乡镇企业密集区、省际边界地区,再规划新建一批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
大力发展农村各类中介组织和经纪人队伍。开展县级以上中介组织试点工作,探索农村中介组织规范发展的路子。坚持“民办、民营、民建”的原则,巩固和发展鳗鱼协会、大黄鱼协会、芦柑协会、枇杷协会、养猪协会、茶叶协会、食用菌协会、笋竹协会、花卉协会等一批专业协会,逐步建立优势产业的省级行业协会,发挥其在行业信息指导、科技推广、产品流通以及行业内部自律和行业协调等方面的作用。大力发展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发挥其在连接小生产与大市场、农户与龙头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积极鼓励龙头企业、农业科技人员和农村能人领办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支持各级供销社和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创办合作经济组织,并鼓励和引导农民入股参加合作经济组织。培育和扶持流通大户和经纪人队伍,发展以能人大户为核心的农户联合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规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管理及合作章程,引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开展跨区域的联合,不断壮大实力,增强其服务功能和带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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