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保留项目
(一)审批项目
1、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设立
2、在杭省部属企业进杭工人调动(由原审批“进杭工人调动”更名)
3、社会力量办省属职业培训机构(由原审批“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职业技能培训班”合并后更名)
4、省属企业农转非和特殊情况的招工
(二)审核项目
技工学校的设立和撤销
(三)核准项目
1、职业资格证书(并入原核准“技师和高级技师资格”)
2、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
3、在杭省部属企业视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4、省部属企业离退休专家生活补贴与工龄30年以上退休归侨生活补贴
5、职工提前退休工种
6、省部属企业职工退休、退职
7、省部属企业《集体合同》登记
8、职业技能培训招生广告
9、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四)备案项目
用人单位招收合同制工人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一、削减项目
(一)取消项目
1、探矿权使用费、价款减免
2、采矿权使用费、价款减免
3、供小型矿井建设使用的精查(详终、普终)煤田地质报告
4、国有重点煤矿120万吨/年以下,国有地方煤矿和乡镇煤矿矿井报废
5、冶金、有色、矿山专业施工企业的三级、四级资质
6、国家级地质勘查资格
7、地方级地质勘查资格
8、矿泉水国家级技术鉴定、水源地质勘查报告
9、勘查许可证注销
10、地质勘查资格证注销
11、矿床工业指标
(二)不列入审批项目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原审核“省及杭州市、宁波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核”合并)
2、各市和省级有关部门编制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3、地质保护遗迹保护区界定确认,地质遗迹保护区建设
4、省、市、县三级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结果(由原审核“省级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结果”、“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结果”合并)
5、地质环境动态监测网络设置可行性及必要性
6、土地等级评定
7、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8、地质勘查资格证统检
9、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检
二、保留项目
(一)审批项目
1、征地管理费减免
2、改制企业土地资产处置
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认定
4、地质灾害丙级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格等级及业务范围
5、探矿权设立及其变更、延续、保留
6、采矿权设立、变更、延续(由原审批“采矿权设立、变更、延续”、“国家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产的开采”合并)
7、采矿权转让
8、单独选矿许可
9、矿产资源补偿费减免
10、探矿权转让
(二)审核项目
1、国有土地资产授权经营
2、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由原审核“面积超过5公顷(杭州市、宁波市为6公顷)以上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土地农转用及土地征用”合并)
3、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600公顷以上)
4、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租赁、作价入股、改变用途、收回土地使用权、提前终止使用合同
5、土地开垦和“五荒”农业开发项目
6、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登记
7、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甲、乙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等级及业务范围
8、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评估认定
(三)核准项目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2、地价评估机构和土地勘测机构资质
3、矿泉水省级技术鉴定
4、采矿许可证注销
5、地质灾害区域或重大治理工程设计与验收
6、地质灾害治理责任界定
7、矿产资源储量登记
8、矿山闭坑
9、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结果
(四)备案项目
1、土地整理项目立项
2、临时用地5公顷以上
3、企业利用原有场地并不改变土地用途的技改项目
4、地质勘查项目开工报告
5、地质勘查工作年度报告
6、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资格
7、授权设区的市政府审批的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8、各设区的市分解下达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9、在面积5公顷(杭州市、宁波市为6公顷)以下的已经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和原有建设用地范围内建设占用国有未利用的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10、土地价格评估结果确认
浙江省测绘局
保留项目
(一)审批项目
1、一、二等测量标志拆迁
2、对外提供测绘成果
3、测绘资格
4、中小城市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
(二)审核项目
1、地图出版
2、大城市、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
3、以测绘为目的的航摄、遥感
4、重要地理信息数据
5、省专业测绘项目立项
(三)核准项目
台、港、澳地区和外国组织来华测绘项目、涉外测绘项目的测绘任务登记
浙江省建设厅
一、削减项目
(一)取消项目
1、城市、计划单列城市新建动物园
2、建设部年度科技成果重点推广项目
3、建设工业产品标准水平评估
4、建设工业产品准用证核发
5、省建设系统科技进步奖评选
6、省科技进步奖评选
7、建设科技成果推广项目认可证
8、市、县房改方案及实施内容
9、建筑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快速提升机)一、二级拆装许可证及年检
10、100万吨/日以上城市供水企业、20万户以上的城市燃气企业资质、500万平方米以上的城市集中供热企业资质
(二)不列入审批项目
1、年度建设新技术、新产品研制和推广计划
2、省建设标准、标准设计颁发
3、中央、省级财政预算内各类城市建设、维护补助资金安排
4、全国村镇建设现代示范镇
5、建设部《城市监察证》核发
6、商品房外销登记
二、保留项目
(一)审批项目
1、液化石油气贮灌厂(站)建设项目设立
2、城市古典名园修复、设计方案
3、省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周围的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设计方案
4、省级及以上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重要建设项目选址
(二)审核项目
1、一(甲)级建筑企事业单位资质、资格
2、建筑施工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
3、监理、造价工程师注册资格
4、甲、乙级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单位资质(由原审核“甲、乙级工程勘察设计咨询、规划设计单位、甲级以设计为龙头的工程总承包单位资质初审”更名)
5、一级房地产企事业单位资质
6、设市城市(除杭州、宁波)总体规划(并入原审核“设市城市总体规划规模”)
7、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立项
8、省级建设行业申请成立社会团体资格
9、国家、省级风景名胜区报批及总体规划
10、城镇体系规划(城镇群规划)(由原审核“城镇体系规划、城镇密集地区城镇群规划审查”更名)
11、省级及以上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
12、省政府确定的省属建设用地建设项目选址
13、城市基础设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设立
(三)核准项目
1、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工程勘察劳务资质、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和其他建设工程规划、勘察、设计丙级以下资质(由原审批“丙级以下工程勘察设计咨询、规划设计单位、甲级以下以设计为龙头的工程总承包单位资质核定”更名)
2、房地产估价师、经纪人资格
3、承接省内工程设计任务的国(境)外设计机构资格
4、省属房地产企事业单位、二级房地产企事业单位资质、资格
5、省属房地产开发公司商品房预售证
6、国家审批的大中型限额以上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7、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证书
8、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岗位资格证书
9、省级及以上风景名胜区重要建设项目设计方案
10、二级建筑业企事业单位资质、资格
11、城市公用事业单位资质、资格
12、建筑施工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
13、超限高层建筑工程项目抗震设防
浙江省交通厅
一、削减项目
(一)取消项目
1、省交通科技计划项目
2、公路绿化计划
3、省科技进步奖
4、购买军队退役船舶
5、水路交通建设费收支预、决算
6、一、二级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认证
7、省外承包商进浙承接公路、水运工程准入证
8、外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单位准入,外系统专项现场测试单位准入
9、水路交通建设费代征单位资格
10、其它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除国道主干线和国家、部重要公路工程、国家大中型和限额以上及其它重要水运工程外)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报告及预审结果
11、公路、水运工程省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资质
(二)下放项目
1、占用、挖掘国道
2、外省国际集装箱车辆来浙经营准运
3、外省、市驻浙机动车辆货物运输开业
4、在国道沿线规划、改建加油站
5、VIII-IX航道技术等级
6、汽车租赁企业开业
7、四类大型物件运输企业开业
8、交通物流企业开业
9、水路运输企业、单位、个人年检年审
10、在国道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
11、客运班车运价
(三)不列入审批项目
1、各市公路、水运交通建设规划
2、国省道、重要县道公路养护立项
3、省财政补助山区公路建设项目立项
4、总投资限额以下公路建设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5、年度山区县乡公路建设建议计划
6、向省政府推荐创建文明先进单位及报全国文明委表彰
7、交通系统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和模范集体推荐人选
8、省科技计划项目
9、全省水路基本建设财务决算
10、全省港航事业单位收支预、决算
11、涉及航道通航的建设发展规划
12、Ⅴ—Ⅶ航道技术等级
13、公路、水运工程补充定额
14、考核验收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15、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兼职质量监督工程师资格
16、对省下达山区县乡公路建设指令性计划的调整
17、公路工程、水运工程的监理单位资质复查
18、公路、水运工程部监理工程师、部专业监理工程师、省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复查
19、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年检和检测人员资格复查
20、二、三、四级施工企业资信登记
二、保留项目
(一)审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