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农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推动力量。要着力培育一批规模大、起点高、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加工贸易企业,形成一批在区内外市场具有竞争力的龙头企业。要继续抓好扶持龙头企业发展政策的落实,进一步贯彻《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通知》(桂政发[2002]14号)精神,加大扶持力度,在融资担保、贷款贴息、税收优惠、建设用地、新产品开发等方面重点给予扶持,增强龙头企业对农民的带动能力和对农村经济的辐射力。要加强对第一批自治区级重点龙头企业的动态监测,对名不符实的,要取消其资格;今年再认定和扶持一批自治区级重点龙头企业,使龙头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要引导龙头企业以发展“订单农业”等方式完善与农户的利益关系,加快解决一家一户的小生产与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对接问题,给农民带来更大、更多的经济利益。各地各部门都要制定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具体措施,农业、水产畜牧、林业、乡镇企业、农垦、粮食、供销等部门要分别制订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实施方案,用项目推动我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要尽快制定有关的法规,引导农民在自愿的基础上,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发展各种新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各种协会,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三、积极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保证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
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是关系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农产品顺利进入市场、提高市场竞争力的重大问题。要把农产品质量、卫生和安全工作放到十分突出的位置,借鉴国内外农业标准化工作经验,抓紧制定、修订与国际接轨的80项农产品地方标准,其中种植业60项,养殖业20项。要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和认证体系建设,重点抓好广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的建设,提高检测手段和技术水平。各市(地)、县也要按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的原则,建立相应的机构,加强源头治理,健全市场机制,严把市场入口关。要抓紧建立示范基地,积极引导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户按标准化组织生产,努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年内建设20个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基地县(或标准化综合示范区),建设100个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种植业标准化生产占播种面积的10%,无公害产地认定占耕地面积的5%;续建5个标准化养殖生产示范县,建设30个标准化养殖生产示范区和一批标准化养殖生产示范基地,对猪、鸡、奶牛和养殖水面实行无公害养殖,全面实施动物免疫标识制度。要加快推行市场准入制度,抓好市场硬件和软件建设,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强制检测制度,在地级市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溯制度,对发生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事故的,逐级追究有关领导和部门的责任,一直追溯到生产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