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03年全区农业和农村工作要点》的通知
(桂办发[2003]5号)
各市(地)县党委和人民政府(行政公署),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柳州铁路局,各大专院校:
《2003年全区农业和农村工作要点》已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3年2月21日
2003年全区农业和农村工作要点
2002年,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我区各地各有关部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多予、少取、放活”方针,按照“1234610”农业和农村工作思路,牢牢把握加快发展这个主题,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历史机遇,努力克服农业发展中的各种困难,在自然灾害较重、农产品价格低迷、市场竞争压力加大的情况下,基本实现了年初确定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预期目标,农业和农村经济平稳运行,有力地支持了我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社会稳定,也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下了好的基础。但是,当前我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仍处于爬坡阶段,农产品供过于求、价格低迷的情况没有大的改变,农民就业门路不多、增收困难,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任务十分艰巨。
200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加快富民兴桂新跨越步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一年,也是实施“十五”农业发展计划的关键一年。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八届三次全会和自治区十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以及全区农村工作会议提出的要求,紧紧围绕在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进一步落实“1234610”农业和农村工作思路,继续加强和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坚持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以增加农民收入为基本目标,以增强农产品竞争力为重点,以深化农村经营体制改革和加快农业科技进步为动力,进一步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积极推进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努力发展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实现农村社会全面进步。根据这个总体要求,2003年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为: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4.5%,农业增加值增长4%,水产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增长15%,向二三产业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50万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