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水北调三阳河潼河宝应站工程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水北调三阳河潼河宝应站
 工程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3]2号 2003年3月15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南水北调三阳河、潼河、宝应站工程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三阳河、潼河、宝应站是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源头项目,搞好工程建设,对整个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实施意义重大。征地拆迁安置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关地区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按照省政府确定的补偿标准,负责做好当地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确保工程建设需要,确保社会稳定。省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工程建设,对工程征地涉及的税费,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减免。

             南水北调三阳河潼河宝应站
            工程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批准国家计委批复的《印发国家计委关于审批江苏省三阳河潼河宝应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的通知》(计农经[2002]2842号)和水利部《关于南水北调东线第一期工程三阳河潼河宝应站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水总[2003]40号)的有关规定和意见,现就三阳河、潼河、宝应站工程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安置原则和工作任务
  三阳河、潼河、宝应站工程是南水北调东线第一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一期工程新建100立方米每秒的宝应抽水站,开挖河道45.45公里,其中三垛以北三阳河29.95公里、潼河15.5公里,按输水100立方米每秒的规模开挖。工程建设涉及到扬州市的高邮市和宝应县的7个乡镇,34个行政村。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主要任务:一是办理土地征用手续;二是拆迁房屋及附属建筑物,安置人口;三是完成有关集镇和行政事业单位和工矿企业的迁建;四是实施有关水利、交通、电力、通讯等专项设施的复建。
  三阳河、潼河、宝应站工程征地拆迁安置要贯彻开发性移民的方针,以土地为依托,以农业安置为主,就近后靠安置,也可以探索实施社会保障安置。具体安置办法,由当级人民政府研究确定。建设移民集中居民点,要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节约土地的原则,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