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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2003年全省中考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
 关于2003年全省中考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吉政办明电[2003]64号)


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2003年全省中考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确保全省中考工作在防控“非典”的特殊情况下平稳顺利进行,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教育厅《关于2003年全省中考工作安排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00三年五月三十日

           关于2003年全省中考工作安排意见
           (省教育厅 二00三年五月二十日)

  2003年全省中考于6月22日至24日进行,为确保中考工作在防控非典型肺炎的特殊情况下平稳顺利进行,现就有关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调整中考考场设置
  根据教育部的原则要求和我省防控“非典”的实际情况,调整中考考场设置方式。各市州政府所在地原则上增加并分散设置考点,尽量避免考生过于集中,有疫情发生地方尤其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县(市)按往年方案集中到县统一设置考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上述原则,结合本地防控“非典”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方案报当地政府批准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力以赴做好预防“非典”工作
  各地要从防控“非典”工作的大局出发,按照预防“非典”工作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定和措施,以保证中考工作顺利完成。
  (一)各市州、县(市)在中考期间要成立由政府领导,教育、卫生等部门参加的预防非典型肺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监督各项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各级考试管理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有关学校要积极配合,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非典”应急措施。各级考试管理部门要设专人负责预防“非典”工作,必须做到任务落实,岗位明确,责任到人。
  (二)各地要根据卫生部《公众预防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指导原则》,选择周边环境、卫生条件、通风换气良好并便于人员疏散的学校做考点。每个考点要适量安排备用考场,有疫情发生的地区,要设置适量备用考点,以便处理应急事件。
  (三)各考点要在县(市)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的专业人员指导下,由专人对考点、考场进行彻底消毒。消毒工作要在每学科考试前两小时进行,并封闭20分钟后,打开门窗通风。每天考试结束后必须对考点、考场进行再次消毒。消毒用品必须是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指定的合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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