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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等四部门关于实施辽宁省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意见的通知

  绿色食品是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绿色食品标准生产,经绿色食品管理机构认定,使用绿色食品商标标志的,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
  有机食品是按照国家有机食品生产技术规范生产加工并通过有机食品认证组织进行认证的农产品。
  二、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指导思想及目标
  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指导思想是:以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核心,以建立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为基础,以提高“菜篮子”产品的质量为突破口,以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为切入点,以加强质量检测监督和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为手段,抓好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农药、兽药、鱼药、肥料、种子、种苗、饲料、饲料添加剂、助长剂等)、生产过程(包括加工、储运过程)、包装标识和市场准入五个方面的管理;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检验检测、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执法监督、技术推广及市场信息服务六大体系;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形式,建立辽宁省无公害食品管理体系,实现农产品全程质量监控。
  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发展目标为:2003年,主要农产品的生产达到有标准可依,并使绝大多数生产者树立标准意识,按标准生产进入市场的大宗农产品。全面展开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评价和监测工作,选择部分农产品批发市场试行市场准入制度。全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面积达到1440万亩以上,其中:种植业500万亩,水产业40万亩,林业900万亩。在省内建立100个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区,主要农产品中无公害农产品比重占10%以上。
  到2005年,全省要力争完成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和评价工作,并形成一套科学完整的地方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在省内建立20个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县,无公害农产品生产面积达到4200万亩以上,其中:种植业2000万亩,水产业400万亩,林业1800万亩。主要农产品中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比重占50%以上。沈阳、大连两市全面实现农产品无公害生产,并建立市场准入制度。在6个市建立28个无规定疫病示范区。
  到2007年,建立和健全农产品质量检测检验体系,无公害农产品生产面积达到7570万亩以上,其中:种植业4500万亩,水产业570万亩,林业2500万亩。在农业生产中全面推行无公害标准,完成无规定疫病示范区建设,并在全省全面推进无规定疫病示范区工作。在主要农产品中,无公害农产品的比例达到80%以上;全省大中城市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实行市场准入制度。
  到2010年,全省农产品普遍达到无公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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