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强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
(皖办发[2003]2号 2003年2月21日)
为进一步提高新时期我省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我省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为主线,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目标,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城市育龄群众在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加快发展、富民强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贡献。
(二)工作目标:
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依托社区,建立“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机制,不断提高社区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和自治能力。
制定和完善相应的社会经济政策,逐步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形成规范、科学的管理制度、工作程序和质量标准。加强部门协调,实行综合治理。推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引导城市居民依法履行计划生育义务。
以提高群众的满意程度为目标,全面推进优质服务,确保育龄群众普遍享受较好的生殖保健服务,出生人口素质、居民生殖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明显提高。
紧密结合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推动“关爱女孩工程”的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形成少生优育、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家庭和睦的良好风气和新型社区人际关系。
健全城市基层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网络,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和计划生育宣传服务阵地建设,提高基层计生工作者素质和工作水平。发展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壮大志愿者队伍。
二、建立健全城市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组织体系和工作网络
新时期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必须适应改革开放和城市建设发展的要求,把工作重心放在基层,落实到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