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集贸市场的计量专项整治,关键在落实责任制。监管部门、市场主办者、经营者各自的责任、义务都要明确。
首先,各地要进一步明确集贸市场专项整治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及责任内容。要制定进一步整治的方案,确定目标、明确方法和步骤,使集贸市场的计量专项整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责任明确,措施到位,对集贸市场计量工作的日常监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负主要责任。今后哪个集贸市场计量工作监管不力,出现问题,那里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负责。另外,各地对前一段计量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梳理和总结,采取得力措施加以解决,使整治工作进一步取得明显成效。
其次,要明确集贸市场主办者是市场计量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整个市场计量工作负责,上对监管部门负责,下对经营者负责。市场中计量出了问题,主办者首先要负责,贯彻“谁主办、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另外,主办者必须按照《
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履行其职责,尽其应尽的义务。要明确人员,加强市场计量管理工作,落实经营者的计量责任制,严格考核,对违反责任制的,可以采取“一次警告,二次处罚,三次淘汰”的措施,以强化主办者对经营者的管理,加强集贸市场内部的约束机制。
第三,重点要让经营者清楚自己是集贸市场计量工作的直接参与者,承担计量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计量责任和义务。经营者违法,既要承担法律责任,接受执法部门的处罚,同时要接受市场主办者的责任追究和处理。为此,要求经营者必须自觉遵守《
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并与市场主办者主动签订有关计量责任协议,并按协议内容,尽其义务,接受政府监管部门的计量管理和监督,接受市场主办者的考核,与上级有关部门配合,共同做好集贸市场的计量工作。
三、建立健全集贸市场计量自律机制
在集贸市场的计量管理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市场主办者的作用,调动其积极性。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帮助市场培训计量管理人员,建立计量器具台帐,完善计量规章制度。尤其要建立健全经营者责任制考核办法,加强市场主办者对经营者的管理力度,推行“四个统一”,即市场主办者对集贸市场的计量器具统一配备、统一管理、统一组织检定、统一组织修理。同时要求市场主办者必须设立有人看守的公平秤和举报电话,接收和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做好受理和处理纪录,以便接受上级监管部门的抽查和监督,最终建立起“政府指导、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市场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
四、完善监管机制,在长效监管上下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