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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内贸办制定的吉林省商品流通业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四、管理应注意的问题
  (一)切实搞好政府与部门间的体制与政策协调。省市两级政府机构改革已经完成,商品流通主管机构基本确定。但就整体的管理体制而言,目前与国际通行的商品分销管理体制还有较大差距,存在部门分割、产销分离、城乡脱节和分销管理政出多门的问题。各地商品流通主管部门要立足经济全局,做好与政府有关部门间的综合协调,搞好政策衔接,切实推进商品流通工作。
  (二)正确处理引进外资与自身发展的关系。我省商品流通的规模、结构以及现代化水平与沿海省市有一定差距,与大型跨国商业集团比差距更大。充分利用外资加速发展是今后流通工作的重要方面。各地要把握入世的机遇,实行积极引进与有效实施利益保护并举;在引进外资的同时,扩大优势,发展壮大自己。吸取和借鉴国际先进管理和经验,提升开放层次,主动适应WTO框架规则,利用服务贸易中的有利条款,力争在过渡期内商品流通业发展实现整体升位。
  (三)加强入世后有关贸易规则和政策的研究。各地政府机构改革完成后,一方面,面临与国际规则接轨的问题,即要按国际通行惯例和市场经济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部门的行政行为,实现入世前对内资商业管理与入世后外资商业介入的整体管理对接起来,研究制定统一管理的政策与措施。另一方面,要结合国有经济布局结构的战略调整,推进大型商业企业的制度创新、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同时又必须研究中小企业的发展政策,维护公平竞争,规范市场流通秩序。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启动工作
  实施商品流通业社会化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多个部门共同推进。入世后,国际商业资本将加速向国内市场扩张,商业竞争国际化趋势日渐明显。流通管理体制不适应、规制不健全,特别是思想观念和工作方式还不适应。因此,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增强危机感、责任感,抓住机遇,发展自己,从整体上加强对商品流通业的宏观指导,全面启动工作。
  各级流通主管部门要面向各类商业开展管理与服务,转移工作中心。要从目前只管直属国有商业企业的思路中跳出来,把国有、集体、私营、个体及三资企业等各种成分商业全部纳入管理服务范围,鼓励、引导内资商业充分发展。要克服畏难情绪,理出工作头绪,摸清本区域的流通业状况,加强与各类企业的沟通联系,提供政策、信息帮助。
  要从当地实际出发,选准商品流通业管理与服务的突破口。要结合商品流通业特点和实际工作,对洗浴、洗染、美容美发等条件成熟的行业,对拍卖、旧货、租赁、会展业等特殊行业,对酒类、肉食品等特殊商品实施管理,探索积累经验。要以企业为主体,推进各类行业协会组织建设。长春、吉林两个城市要在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相关法制、标准体系建设上,为全省做出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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