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
做好近期劳动保障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
(京劳社办发[2003]85号)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局、总公司劳动处:
在这场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面前,全市劳动保障系统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劳动者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的高度,上下一心,团结一致,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当前,我们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坚持“两手”抓,即一手抓好防治“非典”这件大事,做到思想不麻痹,斗志不减弱,工作不懈怠,坚决防止“非典”疫情的反弹;一手抓好劳动保障业务工作,坚持既定的工作目标不动摇,确保全面完成。在做好各项日常工作的同时,近期要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千方百计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要积极化解“非典”疫情对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不利影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控制城镇登记失业率,提高失业人员就业率。当前,要特别注意把防治“非典”与开发社区环境卫生、清洁消毒等公益性就业岗位结合起来,增加岗位开发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要大力开发门槛较低的就业岗位,帮助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要紧紧抓住经济景气度回升、企业恢复生产的机遇,落实空岗报告制度,特别要针对外地民工离京出现的大批岗位空缺,通过进一步加强职业指导、技能培训等就业服务措施,转变失业人员观念,提高其职业技能,使其能够在这些门槛较低的岗位实现就业。要积极做好劳动力的余缺调剂和就业服务工作,保持全市就业局势的稳定。
大力推进再就业援助制度,切实解决“4050”人员的就业困难。针对男50岁以上、女40岁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难的问题,以基本生活保障、岗位推荐、职业指导、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咨询、就业优惠政策办理为主要内容,开展日常援助、重点援助和托底安置等经常性就业服务。同时,根据“4050”就业困难人员的特点,委派就业助理员,对其实施个性化、专业化的“一对一”职业指导、求职技巧和短期职业经历训练等重点援助。
二、优质高效地做好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工作
随着“非典”疫情的缓解,目前医疗费用审核结算的工作量不断加大。因此,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快审核结算进度,减化结算流程,要设专人随时接单、随时审批,确保享受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和城镇失业人员中 “非典”患者医疗费用的及时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