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好全省范围的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总结试点经验,巩固改革成果,研究解决新问题。进一步完善税费改革试点的配套政策,从制度上规范国家、集体和农民之间的分配关系,促使农村税赋水平在一个较长时期内保持不变,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三)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坚持购销市场化方向,积极稳妥地放开粮食收购,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加快培育和规范粮食市场,发挥市场机制对粮食购销的调控作用,完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推进粮食购销市场化进程。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建立有效的吞吐调节机制,稳定市场和价格。建立健全省级粮食储备体系和粮食市场体系,多渠道放开粮食收购。加大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改革、改组、改造力度,组建跨地区的粮食购销企业集团。鼓励多元投资主体发展粮食及农产品加工业,培育大的企业集团,提高粮食的转化、加工能力和附加效益。抓好粮食补贴直接补给农民的改革试点。
(四)积极推进城镇化。
实行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并举的方针,形成分工合理,各具特色的城市体系。消除不利于城镇化发展的体制和政策性障碍,加快推进户籍制度、住房、就业、医疗、教育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为进城农民提供公平的就业和生活环境。
加快小城镇改革与发展步伐。按照《小城镇“十五”发展总体规划》,以现有的县城和有条件的建制镇为基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以农产品加工业和农村服务业为重点,形成符合当地特点的支柱产业;加大小城镇建设投入,在政府引导下通过市场机制作用,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小城镇开发;改革小城镇管理体制,尽快形成符合小城镇经济社会特点的行政管理体制。
(五)深化供销合作社和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
进一步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全面推进体制创新和机制转换。加大社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力度,对发展前景好,符合条件的县联社实行优化、整合和改组。发展现代经营方式。制定出台《吉林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确定部分水管单位进行改革试点,启动事企分开、管养分离的改革,为全面推开水管单位的改革奠定基础。
三、加快流通体制改革和市场体系建设
(一)推进流通现代化,加快市场体系建设。
探索建立现代流通企业新的组织形式,抓好连锁经营、仓储式批发、特许经营等。选择10户重点企业进行现代物流管理试点,搞好现代物流统一平台建设。抓好粮食、汽车配件、医药等行业电子商务试点。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大力发展劳动力、资本、人才等要素市场,扩大规模,提高辐射能力。加快建设覆盖全省的产权交易市场,发挥其在出售产权、股份制改造、破产、兼并等方面的作用。
(二)建立企业信用征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