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管理松弛。主要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执法犯法,为不法分子大开方便之门;财务管理上违反财经纪律特别是违反国家“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以及中介机构未按规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问题。
  治理整顿的重点地区:
  西宁市及所辖三县;海东地区所辖县;海西州的格尔木、德令哈市;海北州的西海镇、门源县和海晏县;海南州的共和、贵德县;黄南州的同仁、尖扎县。其余地区应结合各自实际确定治理整顿重点地区和重点内容。
  五、工作方法和步骤
  时间: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从2003年2月20日至2003年7月10日。
  方法:采取上下联动,以市、县自查自纠为主,上级部门加强指导、监督和适时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步骤:按时间进度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宣传动员阶段(2月20日—3月10日)
  目标:广泛动员、统一思想、理顺关系、协调行动。
  主要任务:
  1、以市、县为单位,召开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动员会,传达中央及省上会议精神。
  2、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组建工作机构。
  3、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宣传媒体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
  4、召开不同类型的座谈会。省国土资源厅要先行召开各类园区及有关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座谈会。
  5、加强培训,掌握政策。今年省国土资源厅在召开全省国土资源工作会议期间要组织开展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法规培训,各地结合自身实际搞好培训工作。
  6、下发有关学习材料,印制各种统计报表。
  7、反馈治理整顿安排部署的信息,上报实施工作方案。
  (二)调查摸底阶段(3月11日至4月10日)
  目标:摸清情况、理清思路、确定重点、制定措施。
  主要任务:
  1、以市、县为单位组成若干工作组,深入各用地单位调查研究。
  2、根据省发的各类报表,填报土地供应情况,土地交易情况及各类园区用地情况。
  3、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分门别类编制各种非法占地、非法转让及其他问题情况统计表。
  4、分析各类非法占地、非法转让及其他问题出现的原因,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报市、县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领导小组。
  5、反馈信息,向上级部门上报第二阶段工作小结。
  (三)处理和整改阶段(4月11日至5月31日)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