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认真做好向国务院办公厅报送信息工作。丰富信息的内容,提高信息的质量,争取不断提高报送信息的采用率。
(三十一)切实做好调查研究和决策咨询工作。每年都要结合全市的目标任务和市政府的重点工作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活动,为市领导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有较高决策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各处每年都要拿出2至3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七、加速文电运转,提高工作效率
(三十二)收发室对收到的外来件要及时分流,本厅向外发出的函件每日至少投送两次,特急件随来随送。各处内勤必须每日两次到收发室和秘书处取件,急件、特急件随到随取。机关内部各处室之间的互转急件、特急件要直送到位,不得通过收发室周转。市领导批示件,除有特殊交待外,一般由秘书交有关处负责办理。各类电报(来电)要及时送批、送阅,特急电报送批、送阅不过夜。
(三十三)充分利用现代化办公设备和网络。下发文件在付印时由文印中心同步输入办公厅小型计算机及市领导信息服务系统并传至已联网的单位;各局级单位上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的文件数据由秘书处及时提取后并入来文登录中立即传入承办处;各工作处应将自产文件、资料、领导讲话及时经小型机输入指定位置。各处要由专人每天上下午至少各上网一次,提取信息和电子邮件。技术处要搞好技术服务,出现故障随叫随到,确保设备完好、网络畅通。
(三十四)对国务院和国务院办公厅的来件,主办处于当日提出分发、办理意见,报办公厅领导批示后再报市政府领导审批,并按领导批示意见及时分发处理。对各委办局和区县的请示、报告及国家部委协商工作的函件,主办处要抓紧办理,提出拟办意见,按程序报市政府有关领导批示。
(三十五)对委办局、区县报送并经市政府领导批准同意批转、转发的文件,主办处于2个工作日内修改完毕;由办公厅负责起草上报、下发的文件一般于3个工作日内拟稿报审。一般公文稿在文字审修环节不超过2个工作日,急件一个工作日,特急件随到随办。对特急件,主办处要及时通知审核、印发等各承办环节并须责成专人盯住全过程,直至文件发出。
(三十六)文件的印发,简短文件一个工作日内发出;较长文件3个工作日内发出;特急件要按要求的时限发出。
(三十七)《政务信息》应及时送达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数据及时传入市领导信息服务系统。《值班报告》、《政务信息·特刊》,随出随送。
(三十八)上述规定纳入本厅的工作目标管理内容,由本厅人事部门监督执行,严格考核。各处要将执行本规定与制定本处岗位责任制、目标管理实施方案结合起来,并接受全市各部门监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每半年检查一次,年末进行总结,对执行好的给予表扬,对执行差的给予批评,对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