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接到国务院及国家各部门领导来津视察检查工作、外省市领导来津交流考察或参加会议等活动的函件,值班联络处立即拟出接待安排方案,报有关领导批示后,按方案组织实施,做到精心安排、周到服务。
五、加强督查催办,狠抓工作落实
(二十二)强化督查意识,健全督查制度,优化督查机制,加大督查力度,提高督查实效,使督查工作在推动市政府决策落实上发挥更大作用。督查室及其他各处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都必须跟踪督查,一抓到底,务求实效。
(二十三)督查工作的重点是:市政府的重点工作,改善城乡人民生活的20项工作,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市政府领导专题会议确定的工作,市领导交办的事项和批示,突发事件的处理等。
(二十四)各市长工作处对市领导的批示和交办事项要立即办理,及时回复,做到不误时、不误事,并每半个月向市领导综合报告一次批示的督查落实情况。市政府当年重点工作和改善城乡人民生活20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分别由督查室和一处每半年牵头汇总一次,向市政府各位领导报告。
(二十五)对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要在市人大和市政协会议闭会后3个月内全部办复完毕,办复完毕后要继续跟踪做好落实检查工作。要精心办好96811专线电话,对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来电反映的事项,立即办理。
(二十六)对市领导批示的信访件,有关处要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协调,尽快提出处理意见报市领导批示。对《天津日报》、《今晚报》等新闻媒体反映出的重要批评意见,承办处于1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单位发出交办通知,7个工作日内办复,并向该新闻媒体反馈。
六、加强信息和调研工作,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二十七)增强信息服务意识,坚持全厅办信息。把收集和报送信息作为厅内各处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及时向市领导反映各自联系工作中的重要情况。
(二十八)认真做好市政府领导同志当日政务活动情况的交流。各处要按照市领导要求,及时将市领导在当日政务活动中提出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意见进行文字综合,由信息处在当日的《政务动态》上刊发。
(二十九)认真做好问题信息反馈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有喜报喜,有忧报忧。特别要关注全市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关注基层群众的情绪,对苗头性、倾向性和有一定影响面的问题,做到及时收集,及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