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改进作风提高效率搞好服务规定的通知
(津政办发[2003]18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各处室并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改进作风提高效率搞好服务的规定》印发给你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各处室和机关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及各直属单位机关可参照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三年四月十一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改进作风提高效率搞好服务的规定
新一届市人民政府按照党的十六大确定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和市委八届三次全会作出的“三步走”战略部署,积极落实五大战略举措,对各项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市政府办公厅要按照戴相龙市长提出的“综合、协调、参谋、服务”八字要求,主动迎接挑战,不断开拓创新,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进一步提高“三服务”水平,为加快天津发展做出更大贡献。为此,现就进一步改进作风、提高效率、搞好服务,作出如下规定。
一、提高干部素质,改进工作作风
(一)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模范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和市政府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政令畅通。
(二)加强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加强对党的方针政策和各种新知识的学习。建立健全学习制度,鼓励和支持干部通过各种方式学习政治、文化、经济、科技、法律和各项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全厅干部要增强学习的紧迫感和自觉性,顺应时代潮流,紧跟时代步伐,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与时俱进,锐意改革,开拓进取,努力为加快天津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三)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不断增强公仆意识,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听取群众意见,倾听群众呼声,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真心实意地为基层和群众排忧解难,搞好服务。
(四)按照进一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大力加强机关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现机关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坚持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加强监督,把各项制度和工作目标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