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银行卡产业发展的通知

  (三)国家机关及行政事业单位要率先推广使用银行卡。各级政府机关和行政事业单位要制定相应的办法和措施,鼓励工作人员持卡消费。各级政府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及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要使用财务转帐POS机,解决单位职工利用银行卡结算、报销、转帐等方面的问题。到2003年6月末,上述各单位要全部使用银行卡代发工资。到2003年末,市级行政机关要实现利用银行卡办理各种公务支出和各种福利费用、代扣各种费用,减少市场现金流通量。以上工作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财政局、人行天津分行及有关发卡机构负责落实。
  (四)提高贷记卡占银行卡总量的比重。建立完善的个人信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及信用卡持卡人信用评估体系,提高商业银行对信用卡业务风险的控制能力。在此基础上,逐步提高贷记卡占银行卡发行总量的比重,充分发挥信用卡消费信贷的功能,进一步拉动内需。这项工作由中国银联天津分公司、各发卡机构负责落实。
  (五)抢抓海河开发改造、奥运会场馆建设及天津建卫600周年纪念等重要机遇,加速拓展银行卡受理市场。凡在海河景观带、文化带、商业带内规划兴建的商场、超级市场、购物中心、饭店、重点批发市场、文化娱乐场所,奥运会比赛场馆周边及与奥运会相关的商场、宾馆、文化娱乐场所,计划在三年内建成的100个经营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都要布设POS机,受理银行卡。要把发展银行卡受理市场工作,作为纪念天津建卫600周年的商贸、旅游设施建设及服务项目开发的重要内容。有关部门要将上述场所的银行卡网络建设与内部管理系统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规定地方性建设标准,作为开业运营的必备条件。以上工作由市信息化办、市商委、市建委、市规划局、市旅游办、市工商局及各发卡机构负责落实。
  (六)提高现有商业、服务业网点可受理银行卡的商户比例。和平路商业街等5个市级商业中心、区级商业中心、连锁经营性超市、大卖场,要100%受理银行卡;政府采购的定点单位,2003年年底以前都要安装POS机。市商委、工商局、旅游办等主管部门要根据以上标准按季向有关部门通报应受理银行卡的企业名单。在扩大POS机使用范围时,公用或通信行业要给予大力支持,凡因POS机刷卡使用电话线传输数据的,在资费上应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以上工作由市商委、市工商局、市旅游办、市采购办及电信部门负责落实。
  (七)优化现有银行卡网络系统,提高银行卡交易网络的运行质量。中国银联天津分公司和各发卡机构要加快联网通用工作进程,提高网络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安全性。各电信运营企业要确保交易网络的通讯畅通,切实提高银行卡交易网络的通信质量。到2004年末,同城跨行交易成功率要提高到98%以上,异地跨行交易成功率要提高到90%以上。此项工作由中国银联天津分公司、各发卡机构、市信息化办及电信部门负责落实。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