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结构目标。到2005年,人才队伍总数中,大专以上学历人才比例达到52.1%,提高6.6个百分点。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中级、初级人才的比例分别达到5%、35%、60%。到2010年,大专以上学历人才比例达到60.3%,提高8.2个百分点。党政人才队伍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基本达到以优秀企业家、中青年企业家为主体,以职业化经营管理人才为骨干,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中的高级、中级、初级人员比例分别达到6%、37%和57%,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接近全国平均水平。人才资源的区域、产业、行业、所有制分布逐步趋于合理,人才布局与生产力布局、与经济结构调整的要求相适应。
3、效益目标。努力营造有利于人才干事创业的社会环境,最大限度地提高人才的使用效益。到2005年,每百万国内生产总值占用人才数由2001年的11人降为9人,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40%以上。到2010年,百万国内生产总值占用人才数降为7人,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45%以上。
三、建设高素质的党政人才队伍
(六)重点加强党政领导人才队伍建设
1、抓好党政领导人才培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围绕党政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促进党政领导干部整体素质的提高。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的教育。要以高级干部、各级党政正职和年轻干部为重点,加强理论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党政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决策管理能力、驾驭全局能力、开拓创新能力,构建党政领导干部核心能力框架。“十五”期间,全省每年培训各类干部8万人,其中,厅级干部150人,县处级年轻干部1800人,优秀科级年轻干部4000人。到2005年,党政领导人才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达到70%到2010年,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达到85%。每年选派300名党政领导干部到东部发达地区培训。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的挂职锻炼工作。每年从省直单位选派100名县处级年轻干部到经济比较落后、条件比较艰苦、情况比较复杂的地方和困难企业锻炼,每年从地县选派80名左右的县。处级干部到省直机关挂职,每年与中央、国家机关和发达省市共互派100名左右的县处级以上干部挂职。县级以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都应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2、加快建立科学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认真贯彻《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完善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民主评议、公开选拔和任前公示制度。改进和完善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选拔一批政治立场坚定,熟悉经济工作、熟悉市场经济规律、熟悉金融和法律、熟悉国际规则的优秀干部充实各级领导班子,改善党政领导人才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高度重视选拔使用优秀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工作,把符合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班子结构需要的优秀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配备到各级领导班子中去。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保持后备干部的数量、质量和活力,使各级领导班子有充足的后备人选。制定党政机关从企事业单位选调人员办法,疏通从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其他社会机构中选拔党政领导干部的渠道。加大干部交流工作力度,引导和促进党政领导人才的合理流动。
3、建立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监督体系。按照德才兼备和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科学规范考核程序。根据分类指导、科学合理、易于考核、便于操作的要求,制定包括德、能、勤、绩、廉各个方面的考核评价标准,建立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干部的绩效评估办法,对党政领导干部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科学的考核和评价。建立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推荐;考察、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责任制,增强干部选拔任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好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实现党内监督与法律监督、群众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教育与防范、监督与管理相结合,保证党政领导人才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