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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畜牧水产业的若干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畜牧水产业的若干意见
 (皖政办[2003]1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大力推进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有效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省委、省政府决定进一步加快发展畜牧水产业,自2003年至2007年5年,力争实现肉蛋奶总产600万吨,水产品200万吨,畜牧水产业产值达到农业总产值的45%以上,农民人均养殖业纯收入达到500元以上,切实把畜牧水产业发展成一个大产业。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发展思路,加快结构调整。 根据结构调整的要求,畜牧水产业发展的思路是:扩大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打造品牌。稳定发展生猪、禽蛋和大宗水产品生产,加快发展牛羊肉和优质禽肉、水产品生产,突出发展奶业、蜂业和特色渔业;积极发展规模化养殖,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和有机畜禽水产品生产,着力培育优势产业带,精心打造特色品牌。力争建成标准化、规模化、优质安全畜禽水产品生产、出口基地县20个,创立名牌产品20个以上。
  二、做大、做强产业化龙头企业。 按照“扶优、扶强”的原则,积极扶持各类龙头企业上规模、上水平,促进形成一批规模大、起点高、带动力强的畜牧水产业龙头企业。推进畜牧水产业产、加、销一体化。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技术创新,重质量、创名牌、守信用,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省重点选择20家骨干企业,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运用市场机制,增加投入。各地要采取相应措施,对本地畜牧水产业龙头企业给予积极支持。鼓励各类畜禽水产品加工销售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赋予有条件的企业进出口经营权,并优先按规定实行出口退税。对优秀龙头企业优先推荐上市。
  三、积极培育新的市场主体和中介组织。 鼓励农民和其他经营者以资本、技术、管理和劳动自愿联合,组成企业性质的畜牧水产业合作社,鼓励组建各类畜牧水产业协会,发展中介组织,并依法进行登记,获得法人资格;鼓励其开展多种形式的畜牧水产业产前、产中、产后的社会化服务事业,参与反倾销、应诉等贸易争端处理。加强对农民经纪人、运销大户和养殖大户的培训和扶持,充分发挥农村致富带头人的示范带动作用。
  四、加快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 围绕畜牧水产良种良法特别是疫病综合防治和重要经济性状研究开发等重大技术问题,组织科研教学机构、龙头企业等集中力量联合攻关。加强技术培训和推广示范,提高技术服务水平,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努力探索和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养殖业技术推广新机制。加快技术创新步伐,积极推广标准化、无公害和绿色食品生产、动物生物工程以及保鲜、精深加工等先进技术。积极鼓励各类龙头企业和组织参与科技服务,支持社会资金创办、联办、投资畜牧水产中高等职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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