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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农业厅广西菜篮子产品质量卫生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农业厅
 广西菜篮子产品质量卫生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3]66号)


各市(地)、县人民政府(行署),区直各委、办、厅、局:
  自治区农业厅制定的《广西“菜篮子”产品质量卫生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三年四月一日

         广西“菜篮子”产品质量卫生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 二00三年三月二十日)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菜篮子”产品质量卫生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增强我区“菜篮子”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阶段“菜篮子”工作的通知》(国发[2002]1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阶段“菜篮子”产品质量卫生安全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03]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区“菜篮子”产品质量卫生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农民增收的基本任务,全面组织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和“三绿工程”(绿色通道、绿色食品和绿色消费),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加快农业标准化工作进程,进一步提高“菜篮子”产品质量卫生安全水平,加快实现“菜篮子”产品由注重数量向更加注重质量、保证卫生和安全转变,并逐步实现由阶段性供求平衡向建立长期稳定供给机制转变,让城乡居民真正吃上放心的“菜篮子”产品,增强我区“菜篮子”产品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加快富民兴桂新跨越步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二、工作重点
  为实现桂政发[2003]3号文件提出的新阶段我区“菜篮子”产品质量卫生安全工作的目标任务,必须对“菜篮子”产品质量卫生安全实行“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监控。“菜篮子”产品质量卫生安全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第一阶段,即2003年,为启动实施阶段;第二阶段,从2004年初至2005年底,为加快发展阶段;第三阶段,从2006年初至2007年底,为全面推进阶段。各阶段的工作重点和任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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