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进一步
加强供销社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3]8号 2003年3月10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充分发挥供销社在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优势和作用,推进我省农业产业化进程,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强省,根据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意见,现将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进一步加强供销社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研究执行。
关于进一步加强供销社参与
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的意见
(省供销合作总社)
近年来,我省各级供销社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供销社改革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坚持为农服务宗旨,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围绕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积极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为加快我省农业产业化进程和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了进一步发挥各级供销社的优势,加快我省农业产业化进程,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现就进一步加强供销社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供销社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是新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发展的重要途径。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有利于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有利于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有利于增强农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有利于提高农业的综合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客观上需要以合作经济组织作为载体,上联龙头企业,下带千家万户。供销合作社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有遍布农村、贯通城乡的组织系统和经营服务网络,有一支长期生活和工作在农村、熟悉“三农”情况、与农民有着深厚感情的职工队伍,具有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组织、设施和人力基础。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既是供销社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供销社生存和发展的迫切需要。供销社事业的重点在农村,为“三农”服务是供销社的根本宗旨,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是供销社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供销社只有通过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才能走上富农兴社之路。各级供销社要从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和供销社生存与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创新供销社体制,建立现代营销方式,延伸服务网络,拓宽服务领域,使供销社的组织体系和服务体系优势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需要紧密地结合起来,努力成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依托和载体。
二、采取多种途径和措施,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