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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省卫生厅2003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与非典型肺炎预防控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志愿填报咨询工作
  不再集中进行志愿填报咨询,采取电话及网上咨询(与外地院校网站进行链接),提供招生章程、统计资料等,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和指导。
  (三)录取及准备工作
  录取时间相应后移,延长录取时间。军事、公安院校的面试工作分市(地)、分时段进行,不同时集中面试、体检。我省今年暂停外语口试。
  五、紧急情况处理预案
  (一)如某地区疫情发展十分严重,防疫部门要求对整个疫区实行封闭,考试无法继续组织进行时,应立即请示省人民政府并报教育部,停止该区域考试。在全国统一录取开始前,如疫情得到及时控制,可报请教育部批准,启用备用试题组织考生补考,参加正常录取。若疫情短期内得不到控制,组织考试已不能赶上高校录取时,本着生命高于一切的原则,涉及到的考生明年再考。
  (二)在评卷、登分现场如出现疫情,评卷、登分点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省招考中心报告,首先将有可疑症状的工作人员隔离,由卫生防疫部门进行隔离观察治疗,并迅速对其接触过的试卷封存消毒。其次,对其他接触人员采取隔离措施,停止其工作,对原场地进行消毒。第三,组织预备人员在备用场地继续工作。
  (三)录取场所如出现严重疫情,除按上述办法处理相关事宜外,封闭原工作场所,启用备用工作场所,必要时停止相关工作。
  附件: 山西省普通高校招生与非典型肺炎预防控制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附件       山西省普通高校招生与非典型肺炎

         预防控制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组 长:张少琴 副省长
  副组长:郭慧民 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东福 省教育厅厅长
      黄福莲 省纪检委常委、省纠风办主任
      石常明 省财政厅副厅长
      王 峻 省卫生厅副厅长
      成振林 省公安厅副厅长
      赵 晶 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领导组所制定的各项规定。领导组办公室下设防控救治组、执法检查组、招生录取防控组、安全秩序保障组、宣传防控组。各组由领导组办公室直接领导,各司其职,狠抓落实,同时加强协调配合。各级要建立健全相应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细化分工,责任到人,认真落实各项要求,努力实现“三个确保”、“五个必须”。要实行24小时值班报告制度,向社会公布值班和答疑电话,分兵把守,疏而不漏,团结一致,恪尽职守,狠抓落实,确保今年高考招生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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