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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省卫生厅2003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与非典型肺炎预防控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五)考生所在学校主要职责和措施
   1、考生所在学校要做好考生的考前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要指导考生如实填写考生健康卡,负责考生的体温测量和登记,正确应对考试期间出现的异常情况。
   2、协助考点做好本校考生进入考场工作,并做好有异常症状考生及其家长的稳定工作。
  三、加大防控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防范意识
  采取多种形式向考生和工作人员进行非典型肺炎预防控制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其消除不必要的紧张和恐惧心理。特别要教育和提醒考生不与非典型肺炎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触,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休息,防止过度的紧张和疲劳,以最佳状态参加高考。在广泛宣传的同时,要求考生做到:
  (一)必须如实填写健康卡。在校生由所在学校负责,其它考生由考生户口所在地乡(镇)医院或街道办事处负责。如有不实而带来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本人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并取消该学生本次考试资格。考生若有不适,应在考试前一天向考点报告身体情况。
  (二)可自备口罩。
  (三)如有发烧、咳嗽等症状的考生,要提前到指定医院开具不属非典型肺炎疑似病人和确诊病人的证明,并在考试前将证明交监考员。
  (四)要携带由省招办统一印制的健康卡进入考点。
  (五)考试期间,遇有异常情况时服从考点的安排,不要惊慌。
  (六)考试结束后,考生要立即离开考点。
同时,对家长也要提出要求:
  家长要帮助考生测量体温,如实、负责地填写健康卡,并在家长栏内签字。要认真指导考生学习有关规则,做好考生的心理调整工作。家长要理解、配合、支持考点对异常情况的处理。
  四、相关工作
  (一)评卷和登分工作
  评卷期间,各评卷点要进一步强化组织管理,成立领导组,责任明确,分工到人,各司其职。要对评卷场所和评卷教师食宿地进行相对封闭管理,评卷按科目分题组实行相对隔离,尽量避免校内相互接触感染。评卷期间要随时观察了解教师和工作人员的身体状况,实行日报制度。评卷场所和评卷教师的食宿地,要每日消毒,被褥要勤换,餐具要严格消毒,实行分餐制,确保评卷教师及工作人员在评卷、登分开始前二周,每天进行体温测量、登记,凭健康卡上岗。可适当延长评卷和登分时间,工作人员应尽量从太原市有关学校抽调,各市(地)登分工作人员只安排少量必须的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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