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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大规模开展干部教育培训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5.重点保证15000名领导干部和中青年干部参加主体班次培训。对全市1600名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和市管专家,13400名处级干部、市属国有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和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抽调五分之一参加12天以上的脱产培训,做到领导干部重点培训,优秀干部加强培训,年轻干部经常培训,紧缺干部抓紧培训。
  6.切实保证全市95000名普通干部每人每年参加5天以上的脱产教育培训(其中,科级以下干部21000名,中层以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31000名,中级职称以下专业技术人员43000名)。要通过5年的努力,最终保证全市11万名干部都能参加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
  三、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干部,突出执政能力建设,强化新知识新技能新本领运用
  7.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思想政治教育、党性教育,特别要把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摆在首位;一手抓知识更新和业务培训,帮助广大干部掌握更多的新知识、新技能和新本领。
  8.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目标,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领导能力、管理能力和领导艺术建设。要根据不同干部的特点和要求,分级分类开设政治理论、党性党风党纪及廉政教育、管理能力训练等课程,有针对性地增强领导干部的执政意识,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提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总揽全局的能力。
  9.加强新知识、新技能、新本领的培训。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知识、高新科技知识、新的法律法规知识,如WTO规则、职业外语技能、电脑应用技能等的教育培训,加强对国外先进的经营管理经验和一切反映当今世界文明进步的新知识的学习。
  四、拓宽教育渠道,创新培训方式,构建多层次、多渠道的大规模教育培训新格局
  10.加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紧紧围绕执政能力建设,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问题,以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着眼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践,着眼于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制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形成学习成果。每个中心组成员每年参加集中学习的时间要保证在12天以上。
  11.扩大实施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培训计划。严格执行《条例》,保证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干部,经过党校、行政院校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5年内累计3个月以上的培训。每年在市委党校(行政学院)举办3期局级干部任职研究班或专题研究班,每期培训40名;每年在市委党校及区委党校举办10期处级干部任职研究班或专题研究班,每期培训6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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