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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经贸局、质监局关于推动我市工业企业实施名牌战略意见的通知

  (四)市经贸、质监、计划、财政、科技、外经贸、旅游及工商、税务等政府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能,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金和各种生产要素向名牌产品及其生产企业流动和集中,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在各类计划、资金、政府采购以及办事程序等方面对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实行倾斜,为企业在海外设立贸易窗口、广告宣传、产品展览展示等促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对产品质量长期稳定、市场占有率高、企业标准达到或高于国家有关标准,经国家和省、市质监部门连续3次以上抽查合格的产品或经市以上认定机构认定的名牌产品,按照国家、省的有关规定确定为免检产品。要发挥市工业展览馆在工业产品市场推广和对外宣传的作用,重点抓好深圳名牌产品展览交易中心和深圳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工业旅游点的建设,使之成为深圳旅游景区挂钩单位,成为宣传与销售深圳名牌产品的场所。
  (五)市经贸、质监、法制等政府部门要在国家法律法规和WTO规则下,结合深圳实际,组织起草《深圳市名牌产品认定办法》和《深圳市名牌产品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指导建设好深圳名牌产品评定机构,建立起以市场评价为基础,以中介机构为主体,以政府积极推动、引导、监督为保证,以用户满意度为主要指标,科学、公正、公开的名牌产品评价机制和体系,并加强“深圳市名牌产品”评定各项工作程序的监督和管理。严格禁止以营利为目的的名牌评价活动,把对名牌产品的认定、管理和培育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市质量振兴办、打假办等机构要结合开展“质量月”、“3·15”和“打假治劣”等专项活动,加强对名牌产品的推介力度,提高名牌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社会知名度;要加强对名牌产品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把保护名牌产品知识产权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有机结合,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犯名牌产品知识产权的制假售假行为;要加强对企业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公布监督抽查产品目录,切实维护名牌产品的合法权益。
  实施名牌战略是一项创新难度大、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不仅需要企业持之以恒的争与创,而且需要全社会各方面力量的积极参与和推动。政府及社会各方要充分认识实施名牌战略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各自职能,整合有关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努力营造一个有利于企业实施名牌战略的运行机制和氛围,为我市工业产品创出世界名牌作出贡献。

                          深圳市经济贸易局
                          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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