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权利。积极探索扩大党内民主的新途径新办法。在区、镇开展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结合区级班子换届,完善党政主要领导提名、选举办法。扩大基层民主,保障广大群众运用现有民主形式,依法参加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健全规范领导接待日制度,认真答复、切实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完善村(镇)务公开和企务公开,保证群众参与公共事务和公共事业决策的权利,保障人民的主人翁地位。
35.强化民主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立健全权力制约机制,推进决策的程序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透明度。把党内监督与法律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建立立体监督网络。提高立法质量,防止和克服部门、行业利益法制化的倾向。完善审判、检务、警务公开制度,确保司法公正。按照“九个法定化”,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法制意识。
36.确保社会政治稳定。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法工作改革,加快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始终保持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继续推进“严打”整治斗争,坚决打击“两抢”、“两盗”及各种严重刑事犯罪和黑恶势力,实现社会治安的明显进步。完善社区警务制度,加强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坚决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高度重视和防范敌对势力渗透及各类恐怖活动,坚决与“法轮功”邪教组织作斗争。重视民族宗教事务,加强信访工作,搞好人民内部矛盾的排查调处,处理好各种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把各种矛盾和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八、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37.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用十六大精神武装各级领导干部头脑,提高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驾驭各种复杂局面的能力。加强领导班子作风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深入开展创建“团结、廉洁、开拓”好班子活动。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交流制度,优化领导班子结构。结合区级领导班子换届工作,重点选拔一批有能力、靠得住、德才兼备的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充实到各级领导班子。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38.建立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机制。继续贯彻落实《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干部任用制度改革,完善干部监督管理制度。积极推行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建立优秀人才“能上”机制,疏通出口,着力解决干部“能下”问题。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的设置,推进经理人员的职业化、市场化,建立权力、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的国企领导人员管理制度。
39.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社区党支部。做好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抓好党员教育和流动党员管理。完善农村党员分类定责和包户定责工作,增强党在农村的影响力、凝聚力。做好在新的社会阶层发展党员的工作,为党吸收新鲜血液和更多优秀分子,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