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南京市软件发展办公室关于《南京市振兴软件产业行动纲要(2003年至2005年)》的通知

  (四)落实融资政策,加强软件人才培养
  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发[2000]18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宁政发[2001]144号)文件精神,集成计划、科技、税务、外贸、金融、风险投资等资源,加大对软件产业扶持的力度,着力落实我市已出台的有关政策。二是尽快以软件产业为试点,逐步建立健全产权交易市场,实现非上市软件企业的资本流动,吸引社会资本增加对软件产业的投入。通过多种方式拓宽软件产业融资渠道,促进建立软件产业风险投资机制,鼓励对软件产业的风险投资。三是加强人才培养,做好智力引进工作,注重引进软件高级管理人才、系统分析和设计人才。积极发挥我市科教方面优势,加快软件学院、软件学校的建设,扩大招生规模,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培养更多的符合不同层次需求的软件人才。
  (五)整顿软件市场、优先采用国产软件产品和服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坚决打击软件盗版活动,发挥软件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和规范市场秩序中的作用,制止不正当竞争。制定政府采购软件产品和服务的目录及标准,积极推荐本市软件产品和服务进入政府采购序列。我市利用财政资金建设的信息化工程,用于购买软件产品和服务的资金原则上不得低于总投资的30%。我市重大信息化工程实行招标制、工程监理制,承担单位实行资质认证。鼓励企事业单位在信息化建设中,与我市软件企业合作开发、共同实施。
  (六)通力合作,强化各部门分工落实
  发展软件产业是一项涉及各方面、各部门的系统工程,要实现将“南京建成国内最大的软件产业基地之一”的发展目标,各部门和单位必须通力合作,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形成合力和集成。
  市科技局、市软件发展办公室作为全市软件产业的行业管理和监督部门,要切实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对软件产业发展的规划指导和组织实施工作,同时积极组织力量进行重大软件技术和基础软件技术的攻关和产业化,鼓励和支持高校、科研院所软件人才创业发展,组织实施软件产业化“1233”专项工程;市计委等综合部门要统筹规划,做好软件产业园区发展的规划布局,加大对南京软件园、江苏软件园等国家重点软件园区的基础建设,特别是共用技术开发平台建设的支持力度;市财政要建立市级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每年安排1000万元,其中,财政局安排500万元,科技局在科技专项资金中调整结构安排500万元,作为政府的引导性投入;同时上市办等部门积极为软件企业上市融资、知识产权交易创造条件;市地税、国税等部门要按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及时对认定的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落实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市外经贸局要积极组织协调招商引资工作,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来宁建立软件研发中心和生产基地;同时从外贸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经费支持企业实施ISO9000及CMM等国际标准认证,建立软件产品出口联盟,提高软件产品出口份额。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