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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上海市2003年-2005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决定

  (二)大力改善本市大气环境质量。
  以西气东输为契机,全面实施天然气替代,大幅度削减二氧化硫排放。到2005年,全市“基本无燃煤区”面积达到400平方公里。提高排放标准,有效削减机动车污染负荷,2003年1月1日起本市新投入使用的公交车和出租车以及3月1日起新上牌的车辆,必须达到等效于欧Ⅱ标准的排放标准。2005年,中心城区和浦东新区基本实现公交车CNG化,中心城区全面淘汰燃油助动车。以规范作业为抓手,切实解决扬尘污染。到2005年,本市空气环境质量指数二级和优于二级的天数稳定在85%以上,力争达到90%。
  (三)进一步提高固体废物收集、利用和处置水平。
  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重点,加快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到2005年,中心城区基本实现分类收集,郊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收集系统,城镇垃圾分类收集率达到60%。高标准推进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的改造和建设。通过政府推进、企业主导、社区参与,建成覆盖全市的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网络。加强对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监管,危险废物实现全过程管理和无害化处置。
  (四)全面提升本市的绿化水平。
  继续推进市区大型公共绿地和郊区大型片林建设,重点建设苏州河、黄浦江、延安路景观生态走廊、环城绿带、楔形绿地以及闵行浦江、南汇滨海、松江佘山等一批大型片林。到2005年,基本建成以“环、楔、廊、园、林”为特征的绿化布局框架,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7%,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1平方米,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20%。
  (五)加强农业生态环境治理和自然生态环境保护。
  调整畜禽养殖业布局,控制总体规模。到2005年,完成禁养区畜禽养殖场的关闭、搬迁工作。削减化肥、农药的施用量,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建设生态农业示范工程,确保食用农产品安全。继续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制度。加快崇明东滩、九段沙等自然保护区建设,创建1-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抓紧编制湿地生态系统保护规划,加强对湿地、滩涂等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
  (六)加快工业污染企业和重点工业区环境综合整治。
  结合产业结构调整,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到2005年底,全市工业企业实现全面达标排放。完成《吴淞工业区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把桃浦工业区基本建成为都市型工业园区,启动吴泾工业区环境综合整治,明显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三、加快环保体制、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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